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丁青要闻

中共丁青县委关于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01月06日 01时24分

【字体:

打印本文

分享:

中共丁青县委关于区党委第十巡视组

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5月27日,九届区党委第七轮巡视第十巡视组对丁青县委开展了巡视。2020年7月21日,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向丁青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坚持政治导向抓整改。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以来,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3次、县委常委会9次、政府党组会3次、专题会11次、县委整改工作月推进会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3次,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坚持责任导向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中共丁青县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把责任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倒排工期,列好时间表、任务图,压茬推进,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动有力

(三)坚持纪律导向抓整改。进一步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县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34人、28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向县委作出情况说明、沙贡乡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17家单位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下发通报8期,督促县纪委监委就巡视整改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党风政风。

(四)坚持落实导向抓整改。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情况实行周例会、月汇报工作机制,及时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县委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实地督导9次,县委整改办督办小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实地督办13次,下发督办通知4期,县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5次。

(五)坚持发展导向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发挥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举一反三,在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上持续用力,健全体制机制和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丁青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建立完善各类制度累计达30项。

二、逐项对照、有序推进,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丁青县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抓紧抓实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丁青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有差距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1)学习方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学习念文件多,开展交流研讨少,学习工作“两张皮”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丁青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丁青县2020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落实《丁青县2020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7月21日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等8个专题,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理论测试1次,县级领导结合本职工作就学习专题进行交流研讨16人,并邀请第三方技术人员就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现场授课。

2)领导干部学习积极性不高,参与率低,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参学县级领导仅2人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丁青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考核与问责办法》,发放《会议预通知》,帮助中心组成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参学率。二是建立了《丁青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要求中心组成员本人签到,如不能参会,需向会议主持人说明不能参会的原因。三是2019年第九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参会人员进行核查,要求16名未参加学习的成员自行补课,目前,16人完成补课。

3)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督促指导。8月31日—9月2日,对全县20个党委(党组)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场指出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在县委第95次常委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是按照《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社区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落实城市管理街长制,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解决县城生活小区无专人管理、蜘蛛网现象多、志愿服务活动少以及市民中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骑门占道经营现象多、垃圾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和顽疾。7月21日以来,开展志愿服务5次、参与志愿者1000余人次;开展城区环境治理2次、参与人数600余人次。四是完善《丁青县2020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5次集中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内容。

4)基层党委学习不到位。尺牍镇、嘎塔乡党委学习次数少,对中央、区党委重要文件学习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已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实了学习内容。二是8月10日下发通报,对尺牍镇党委、嘎塔乡党委学习不到位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尺牍镇党委、嘎塔乡党委就三年来政策理论学习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对未开展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补课”。三是以电话和实地走访方式督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已督促检查3次。四是对全县15个党委、5个党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五是尺牍镇、嘎塔乡党委书记就组织学习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已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甘岩乡2017-2018年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方面重要论述的内容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10日下发通报,对甘岩乡学习不到位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甘岩乡党委就三年来政策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对未开展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补课”。二是以电话和走访方式督促甘岩乡整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已督促检查3次。三是甘岩乡党委书记就组织学习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2.贯彻落实宗教政策不坚决

1)县委对“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重视不够,抓督导检查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丁青县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宗教和寺庙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完善《丁青县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制度》,将督促落实“三个不增加”政策情况纳入联系县级领导职责范畴,目前各县级领导深入寺庙开展工作30余次。三是下发《关于做好“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工作的通知》(丁统发〔2020〕70号),要求各寺庙管委会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对丁青寺、拉妥寺、昂宗寺、日追寺、崩寺、那日桑登林寺等寺管会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30条,并形成评估报告。四是下发《关于对丁青寺等6座寺庙“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流于形式、主旨跑偏走样问题的通报》(丁委发202069号),丁青寺、拉妥寺、昂宗寺、日追寺、崩寺、那日桑登林寺等6家寺管会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宗教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已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2)各寺管会制定活动方案相互抄袭,丁青寺、那日桑登林寺查摆问题清单雷同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各寺管会活动方案相互抄袭等形式主义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各寺管会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寺管会已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二是建立统战民宗内部材料及管委会上报材料审核流程,坚决杜绝抄袭现象。三是丁青寺管委会主任冯健、那日桑登林寺管委会主任贡嘎平措就查摆问题清单雷同问题已向县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县委主要领导已经对冯健同志和贡嘎平措同志进行了约谈,下发了《中共丁青县委关于对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丁青寺管委会、那日桑登林寺管委会等4家单位文稿材料抄袭问题的通报》。

3.精准扶贫存在短板

1)组织领导弱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县委常委会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政府会议代替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扶贫事宜问题较为普遍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丁青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丁党发〔2020〕4号)要求,召开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建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范围和程序。

2)产业扶贫问题较多,扶贫效果不明显,项目推进慢的整改情况。

12个未完工项目:7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分别是蓝天圣洁农畜产品加工厂项目、型煤加工厂项目、丁青县冷链库项目、丁青县利用农林废弃物栽培食用菌及菌糠再利用项目、红土豆延伸种植基地项目、牧业综合开发孵化基地项目、丁青县生鲜牛羊肉销售合作社项目。5个项目正按照建设计划有序推进中,分别是丁青县商品集散中心项目、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文创产业园一期项目、汽配汽贸中心项目

6个未运营项目:当堆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饲草料加工厂项目、藏药材加工收购厂项目、尺牍镇奶制品加工合作社项目、三塔牌嘎塔养殖基地项目、鹏胜菜籽油加工厂项目均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

3)前期可行性调研不充分,部分项目仓促上马,导致项目失败或扶贫效果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目前,觉恩乡金卡村福泰砂石厂、协雄乡砂石砖瓦加工厂、巴达乡石材加工厂、尺牍镇瓦河村扶贫砂场、嘎塔乡砂石砖瓦加工厂已完善环保方面相关手续,目前已正常营业。二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与第三方签订养殖技术指导合同,同时,由县畜牧站牵头,安排村级兽防员负责各养殖场开展防疫工作。三是脱贫攻坚指挥部已制定养殖场管理制度模板(藏汉双语),嘎塔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四是严格按照自治区产业项目申报程序相关要求,切实规范产业项目申报程序。同时,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2次,受培训人数106人。

4)项目同质化,同类项目多,在临县已有大型牦牛养殖、加工项目情况下,仍安排8个牦牛育肥项目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与丁青县无二牦牛农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收购协议,明确在符合收购方标准情况下,收购全县域内8个牦牛育肥基地活牛,拓宽了我县牦牛销售渠道。

5)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有弱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全县有67个饮水点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对全县饮水点的拉网式排查工作。二是67个饮水点季节性缺水问题,列入丁青县2020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01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799.01万元,67个饮水点季节性缺水问题整改完成。三是嘎塔乡、布塔乡、木塔乡等高海拔乡缺水问题,列入丁青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予以解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目前已完工。四是我县64个村(居)已成立农村饮水点建后管理队。

6)蓝天圣洁标准化养殖基地等15个项目中5个未通水、13个未通电的整改情况。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相关产业项目通水通电问题,目前,5个项目未通水问题全部解决;13个未通电项目均已通电。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不到位

1)风险防范意识不强。2017-2019年未专题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第1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进行了学习。二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制定了《丁青县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分工方案》《丁青县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实施方案》《丁青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丁青县风险隐患排查调处制度》,突出日常风险隐患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确保倾向性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召开丁青县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全县下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部署

2)债务风险意识淡薄。无资金来源上马项目,江苏援藏实验小学项目、人民医院项目资金缺口分别达4200万元、3146万元,增加政府债务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经县发改委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目前实验小学项目资金已到位4900万元,人民医院急诊楼项目资金已到位3444万元。

3)财务管理漏洞多。后勤服务中心账外设账,2017-2019年共收到干部职工伙食费253万元未入对公账户,所有票据未经审批报销零散保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财务监管制度》。二是8月24日-28日,包括县财政局局长在内的7名财务工作人员前往天津北辰区财政局参加培训。三是县财政局对13个乡镇财务室和6家单位财务室开展检查,未发现账外账、私设账簿、违规存放财政资金等行为。四是县后勤服务中心已就账外设账问题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4)县财政、乡镇违规存放大量库存现金问题普遍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二是9月4日至9月5日期间,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前往各乡镇开展财务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存放现金行为。四是协雄乡、当堆乡已就违规库存现金问题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5.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2017-2019年仅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丁青县2020年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人大、政府、政协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四是县委宣传部对7个党委(党组)、13个乡镇党委、2个寺管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文化阵地建设偏弱。基层图书室利用率低,适合农牧民群众阅读的科技、文化、法律等书籍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基层图书室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列出了所需书籍种类,并根据排查结果,于近期陆续为全县64个村(居)、60座寺庙发放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文化文学等21种书籍2.48万册。二是8月18日至20日组织各乡镇宣传委员和人民宣讲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7月21日至今,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8次,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严不实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017-2019年未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县纪委监委领导职数6人,空编3人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丁青县实际制定《中共丁青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并召开丁青县2020年下半年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配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3人。

2)乡镇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甘岩乡、尺牍镇未研究过党风廉政工作,丁青镇、协雄乡党委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雷同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中共丁青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乡(镇)党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严重渎职”的思想,督促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基层党建、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县委办公室完善了督查工作计划,将乡(镇)党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纳入督查范围,对5个乡镇进行了督查。二是甘岩乡、尺牍镇党委书记就未研究过党风廉政工作问题已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县委书记已对协雄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丁青镇党委书记、协雄乡党委书记已向县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因丁青镇党委书记休产假,已对其进行书面约谈。

3)以纪检监察问责代替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事前监督、以案促改不力,警示教育效果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第16次学习内容并学习。县委办公室对照《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5个乡镇进行了督查。二是县委理论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会上对巴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涂强在新冠疫情期间违纪事实进行了通报学习。三是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已对违规违纪人员分别进行约谈提醒。四是制定下发《丁青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关怀激励干部职工的规定》。

4)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过问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共丁青县委 丁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职多履、勤学多践”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职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丁青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会议,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的副县长不参加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相关会议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县政府党组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二是政府部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将分管领导参加指导本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工作计划,7月21日以来,县政府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指导党风廉政工作12次。三是县政府副县长丁钧先已向县委提交情况说明,就2019年度未参加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相关会议作出说明。

6)有的领导干部不知道“一岗双责”具体内容的整改情况。

一是10月19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专题培训。二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实了学习内容。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10月19日,组织47家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学习成效进行现场测试。三是县委书记于8月11日对那日桑登林寺主要负责人贡嘎平措进行约谈,贡嘎平措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2.监督责任未压实

1)县纪委监委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近三年立案22件,自己发现问题线索立案的仅2件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纪委监委利用支部学习、理论学习、读书读报一小时活动、观看教学视频等方式方法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目前进行监督检查16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57条,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在微信公众号“廉洁丁青”上发布关于扶贫领域通报2期。三是设立举报箱6个,并用好信访举报平台,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举报意识。

2)“三转”不到位。县纪委监委仍参加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目前保留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为17个。二是制定《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室联系乡(镇)制度》,确保持续跟踪督促指导乡(镇)纪委“三转”到位。

3)丁青镇和觉恩乡纪委负责基层党建和强基办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丁青镇、觉恩乡纪委在对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后,我县以2个乡镇为重点,举一反三,在全县13个乡镇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已经全面完成整改。二是县纪委书记于9月1日分别对丁青镇、觉恩乡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丁青镇、觉恩乡纪委书记向县纪委提交书面检讨。

4)监督执纪不严。纪委监委对2017-2019年11起超标准举办婚礼及乔迁请示予以批准,造成违纪事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转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下发县域通报3期,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制定下发《丁青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申规范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入学升学等事宜,严格执行报备程序。三是制定下发《丁青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违规宴请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推动社会风气持续风清气正。四是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对此项问题做出检讨,并对2017年以来登记的16件婚礼及乔迁事项再次梳理排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5)问题线索处置不力,办案拖延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丁青县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要求的通知》,严把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责任和工作落实。二是下发《关于印发〈丁青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的通知》,推动安排部署,强化责任分工,灵活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三是严格问题线索管理,每月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台账,明确目标,及时督促承办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截止目前,2017-2019年问题线索37件,至巡视进驻仍有10件未办结的问题,已全部办结。对2019年昌都市纪委移交的桑多乡郡休村水渠质量问题等6件问题线索至巡视进驻没有办结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办结。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突出

贯彻落实区党委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管理不严,超编制配备公车,白条冲账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的通知》,目前已完成汇总,已形成总体报告。二是8月17日-23日,县纪委监委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管理不严、超编制配备公车、白条冲账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三是开展了车辆超编专项清查,已协调昌都市交警支队对32辆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理,同时对各单位特殊业务用车进行了清理认定。四是7月21日以后,在微信公众号“廉洁丁青”上发布16条廉政信息。五是下发《丁青县关于加强报送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责任,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推进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1)县级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同程度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有的县级干部调研报告网上抄袭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干部下乡调研要向县委备案,明确调研主题,确定调研地点和时间,并提供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结合《调研工作制度》要求,规范调研报告审核程序,坚决杜绝调研报告网上抄袭现象。

2)个别单位工作敷衍塞责,文稿材料照抄照搬的整改情况。

一是电话督促各乡镇、单位加强对文稿材料审核力度,避免文稿材料存在网上下载、照搬照抄等问题。二是下发《丁青县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三是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广前同志分别约谈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阿旺登增及县民宗局局长登巴美觉,二人已向县委提交书面检查,并就文稿材料抄袭相关问题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3)基层减负工作不明显。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陪会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对会议及文件严格控制管理,提高会议、文件质量,各单位已上报学习简报。二是督促各部门制定2020年度发文计划和会议计划表。将按计划表严格落实,进一步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方面

1.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1)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县委、政府沟通协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督促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13个乡镇党委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沟通协调。二是完善了《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对决策事项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意见,严格论证可行性。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2017-2019年,丁青县人民医院采购600万元医疗设备等10笔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并已督促各单位参照县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二是县人民医院已于8月24日组织专题会议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县人民医院就10笔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问题形成情况报告已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对县人民医院下达监察建议书。

3)甘岩乡15笔涉及21万元资金未经乡镇党委会研究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甘岩乡党委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规范了议事程序。二是甘岩乡党委于8月17日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就“三重一大”相关内容进行学习。三是甘岩乡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县纪委监委已对甘岩乡下达监察建议书。

4)以部门会议代替政府会议决策时有发生,教育局研究投资550万元修建协雄乡小学阶梯教室,未提交政府会议研究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教育局已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了“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二是县教育局已就“三重一大”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县委书记于8月11日就相关问题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宝泽仁同志进行了约谈,提宝泽仁同志向县委提交了情况说明。四是县教育局就相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并向县政府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在县委第95次常委会上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对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相关纪律要求进行了强调,要求“三必谈”必须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严肃,绝不能出现以工作建议、提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讲问题不讲希望。二是已于10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2017年第5次、11次常委会研究人事事项,未执行“末位表态”要求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会前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凡在研究决定干部任免时,明确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县委书记最后一个发言的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实行报告制度,在每年的“一报告两评议”会上报告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三是制定《末位表态提醒单》,在会前提醒会议主持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调整干部不规范。2017年未执行自治区脱贫攻坚相关要求,把乡镇主要负责人调整到县直部门任职;干部调整征求意见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藏组发〔2017〕293号)文件要求,确保乡(镇)党政正职稳定,确因“四种情形”需调整的,不折不扣落实报批制度。在中共丁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14次集中学习会上和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学习了《关于转发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保持县(区)乡(镇)党政正职任期稳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金赛县党政正职调整及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期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政正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制定了《丁青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沟通酝酿谈话单(沟通酝酿电话处理签)》。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从严治警不力,公安队伍纪律观念淡漠,执法违法案件频发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领导责任,出台《丁青县公安局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县公安局实际制定《丁青县公安局党建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断提升党员民警教育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按照《丁青县公安局队伍管理制度(试行)》,强化民(辅)警日常管理。对全局民警警容风纪纪律作风大检查,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共开展日常督察检查258次,下发警务通报6期。三是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警工作。紧紧依托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4次,开展广大民(辅)警自查自纠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书记讲党课2次。

4.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1)基层党建结合实际不够。村级党组织主题党日形式单一,仅限于学习传达文件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采取县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各乡(镇)党委主动学、支部集中学等方式,县、乡、村三级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在自主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和发展对象培训班上,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讲解,基层党组织对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基本任务和组织生活的程序及要求有了更深层次认识二是合理确定主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建立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明确将每月第一个周五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日,并对各党支部上报活动主题进行了梳理归档。三是丰富活动内容。在抓好组织集中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按月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的同时,6月30日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开展了业务素质能力“大比武”活动;7月28日组织县直机关支部开展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主题党日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商户主动收集民意;乡镇机关、村居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如:8月6日觉恩乡开展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助民收割”活动;8月8日县委组织部还联合县工会在布托湖开展了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百名上班族、万米健步走”主题党日活动等,进一步丰富了活动主题。四是强化监督检查8月7日、8月8日、9月4日,县委组织部先后深入觉恩乡、桑多乡、沙贡乡、色扎乡、尺牍镇、巴达乡、甘岩乡、当堆乡、丁青镇、协雄乡等乡镇机关和村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人大班子成员及县直单位分管领导不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结合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务专干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培训,重点对工作机制、组织生活进行了重点讲解。二是健全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建立组织生活旁听制度》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强调,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旁听计划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旁听登记备案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函》等。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县直机关深入开展“联建支部”创建,建立了由联系点县级领导干部担任“联建支部”书记的联建党支部16个,并收集整理归档“联建支部”参加联建支部相关活动简报信息。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积分制管理。四是加强监管。积极发挥昌都“智慧党建平台”作用,全面加强对全县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后台监测,8月24日下发了“智慧党建”录入情况的通报,并通过电话对各党支部录入情况进行了督促。

3)基层组织生活不正常。沙贡乡等乡镇近三年不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讲党课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各乡镇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收集归档。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目前,针对县委常规巡察,组织部门列席指导了县人民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县政府办党支部、人大办党支部、统战民宗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丁青镇仲佰村、热昌村专题组织生活会因程序不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避重就轻,及时叫停、责令重开,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健全制度。责令沙贡乡制定完善《沙贡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是强化问责。沙贡乡党委向县委提交了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的书面检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翟创峰对沙贡乡党委书记米旦进行了约谈。

4)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9月2日组织乡镇党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开展了党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健全制度。制定印发《丁青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县纪检党支部制定了《党费收缴制度》,同时针对性收集了县医保局等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台账。三是强化督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翟创峰带领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班子成员,先后对县自然资源党支部、司法党支部、水利党支部、住建党支部、医保局党支部、交通党支部、发改党支部、人社党支部等县直机关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督促指导。四是加强问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翟创峰对医保局党支部书记格桑、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党支部书记格松江措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

5.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县财政局违规冲销其他应收款负850万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目前,已逐笔查明应收款负850万元共计46笔,并已按照会计制度调整完毕。二是8月24日-28日,包括县财政局局长在内的7名财务工作人员前往天津北辰区财政局参加培训。同时,县财政局每周一、四组织财政局财会人员集中学习;9月27日-28日,县财政局组织县直财务室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教育局、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不掌握政策要求,天津援建丁青县教师周转房工程等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不需要支付环评费,而实际支出费用14.68万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发改委于9月5日邀请的第三方技术人员就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进行了培训。二是县教育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已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经县教育局与第三方公司协调,第三方公司于9月1日退还环评费用6.68万元。经县产业组与第三方公司协调,同意退还环评费用8万元,目前第三方公司已退还相关费用。

3)落实农牧民补助资金不及时,觉恩乡2019年上半年生态岗位政策补助资金于9月30日才下发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农牧民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二是已于7月5日前通过“一卡通”将2020年度上半年生态岗位政策补助资金发放至群众手中。三是觉恩乡党委已对发放农牧民补助资金不及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同时,县委主要领导已约谈觉恩乡党委书记其美多吉和觉恩乡乡长李明刚。

4)执行招标不严格,县防洪工程勘测设计、廊通新区型煤加工厂设备和教育“三包”粮油蔬菜采购等未进行公开招标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发改委于9月5日邀请的第三方技术人员就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进行了培训。二是县水利局、投资公司、教育局已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县纪委监委向县水利局、投资公司、教育局下达监察建议书。

5)一些干部工作漂浮、精神懈怠,对本部门、本乡镇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党的政策不学习、不掌握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丁青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关怀激励干部职工的规定》,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关怀激励,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压实各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要求将学习情况报送县委整改办。三是县委书记对木塔乡乡长仁青泽仁进行约谈,受县委书记委托,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广前对桑多乡党委书记葛福国进行书面约谈;木塔乡乡长仁青泽仁、桑多乡党委书记葛福国向县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6)个别寺管会主任对党的宗教政策不熟悉,对寺庙宗教活动、布施收入等情况不清楚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寺管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丁青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县委统战部已制定专项培训方案,于9月18日、10月29日开展2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驻寺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各寺管会已健全寺庙财务监管制度,并完善宗教建筑物(标志物)、宗教活动台账,切实强化了日常监督。四是县委书记于8月11日约谈岗乃寺管委会主任罗文,罗文已向县委提交书面检查。

(四)贯彻落实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不彻底方面

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安排部署多、抓督查落实少,导致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会议整改、书面整改的问题。

1)《丁青县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方案》中提到的32项整改任务,其中10项未明确牵头领导的整改情况。

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丁青县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方案》,并已印发至各相关单位,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责任到人。

2)区党委第七巡视组2016年反馈的“驻拉萨办事处房租收入43.39万元未上交国库”问题,至本轮巡视结束仅上交26.9万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局已完成相关手续,将未上交国库的房租收入16.49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县财政局已向县政府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3)昌都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反馈给丁青县的12项整改内容,仍有“甘岩村集中安置区公路欠薪”等3个问题未整改的整改情况。

“甘岩村集中安置区公路欠薪”问题,经县交通局、人社局协调已解决,并已签署调解书;“老城区供电网线路老化”问题,县供电公司已形成老城区线路改造提升方案,并上报国网昌都公司,争取纳入“十四五”计划;“老城区道路出现坑洼现象”,城管局、交通局已完成排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修复工作,目前总计125处484平方米坑洼路面修复工作已完成。

4)区审计厅2018扶贫审计反馈“觉恩乡金卡村福泰砂石场产业项目未修建200平米的轻钢结构厂房及45平米轻钢架结构住宿房”问题,至本轮巡视进驻仍未整改的整改情况。

金卡村福泰砂石场与巴河村巴河砂石厂整合工作已完成,200平米的轻钢结构厂房和45平方米轻钢结构住宿房已完成修建。

三、巩固成果、持续提升,为推动丁青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落实好县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县委常委会“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扛好主责、抓好主业,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十组反馈意见,毫不松懈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重大责任,把责任压实、压出成效。同时,积极支持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对于整改工作中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补火”,直到达到整改目标。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做好当前问题整改工作,又立足长远,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根据区党委巡视十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总体部署有差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不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落实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不彻底”等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抓好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5-4592642;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琼布大道20号丁青县委办公室,邮编855700;电子邮箱dqxxwb@126.com。

中共丁青县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