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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2022年05月03日 1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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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区内来(返)昌人员

对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的区内来(返)昌人员,查验行程卡后,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流动;对14日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区内来(返)昌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已完成相应防疫管控措施的证明后,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流动;未完成相应管控措施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相应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凭“藏易通”绿码自由流动。

二、国内区外来(返)昌人员

(一)所有区外拟来(返)昌都人员,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小程序中完成入藏报备(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备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来(返)昌;对无智能手机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特殊人员,可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如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备查。

(二)所有区外拟来(返)昌都人员完成报备或报备查验后,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查验行程卡、出发地和主要途经地健康码、“藏易通”等信息,根据情况分别按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管理,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所在地人民医院或发热门诊就诊。

(三)行程卡、出发地或主要途经地健康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进(返)昌,其中: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原则上暂缓进昌,确需入昌,先向市、县(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报备,经同意入昌后,分别执行“7+7”或“14+7”的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措施。

(四)行程卡、出发地和主要途经地健康码“黄码”人员原则上不建议进昌,特殊情况需先向市、县(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入昌,并执行“7+7”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其中: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返昌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执行7天健康监测。

(五)其他低风险区域来(返)昌人员,完成相应防疫管控措施返昌后,48小时内需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六)上述已经进昌因疫情原因需要追溯管理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相应管控措施。

(七)上述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视管控时间分别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就便自行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健康监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就便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主动按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境外和其他特殊情况来(返)昌人员

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市、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同意后方可入昌,在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入藏报备信息的基础上,实行14天隔离和14天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5次结果均为阴性、监测期满方可自由流动。

四、货运物流

(一)所有拟来(返)昌的货运司乘人员应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微信小程序报备个人信息、车牌号及行程安排,并主动配合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报备目的地应填写收发货单位信息及详细地址。

(二)行程卡是红码或黄码的货运司乘人员不得进(返)昌;行程卡绿码带*号,但“藏易通”健康码是红码或黄码的货运司乘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确需来(返)昌的应持有始发地开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在第一入藏点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为阴性者可继续前往目的地;抗原检测为阳性者需在原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继续前往目的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者,须就地配合检查点进行隔离管控,并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收发货单位需严格落实防疫规定,必要时安排人员引导货车至目的地,并对到达目的地货运车辆和货物规范开展消毒消杀。货运到达目的地装卸货后需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短时间内不离开的,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要求。

(三)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货运司乘人员要向目的地收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收货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收到司乘人员信息报备后立即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运司乘人员告知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社区(乡镇)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属地疫情办。

(四)货运车辆行驶至防疫检查点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行程卡、“藏易通”及报备信息。凡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过期的,要主动配合抗原快检。均符合我市防疫要求的,可正常通行;运输国内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和物品等车辆,还须出示货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集中隔离的人员,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来(返)昌人员,在入藏检查站查验场所码后,会根据不同风险人群的传播风险和管控类型,分别赋予其“藏易通”健康码“红、黄、绿”不同颜色(不是申报后立即赋码),待落实完相应管控措施后,自动转为绿码。健康码非绿码期间会给入(返)昌人员的行程造成一定影响(非定点酒店、餐馆等不能接待“红、黄码”人员等),请来(返)昌人员对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三)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并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人员数量和时长,并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四)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必须经单位或社区同意,由单位或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中登记报备。

(五)各单位、村居(社区)要严格查验报备人员来(返)昌后的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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