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丁青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受丁青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丁青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二届人大第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三保”需求,加强财政监管,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890万元,同比增长32.4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92690万元,同比增长 22.71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3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0.35%,同比减少36.61%。其中:税收收入1980万元,同比减少27.95%;非税收入3418万元,同比减少40.74%。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投资减少的影响。债务转贷收入202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890万元,比上年增长32.4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56万元,同比增长90.16%;国防支出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889万元,同比增长25.92%;教育支出33475万元,同比减少16.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81万元,同比增长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5万元,同比增长51.28%;卫生健康支出124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38万元,同比增长54.71%;城乡社区支出16220万元,同比减少4.23%;农林水支出59422万元,同比增长50.31%;交通运输支出7276万元,同比增长85.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87万元,同比增长159.54%;住房保障支出34571万元,同比增长101.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万元,同比增长6.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25万元;其他支出1776万元,同比增长7.7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539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269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2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516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21989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890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54.23万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1054.23万元,安排用于城乡医疗救助173万元、残疾人事业经费10.43万元、旅游发展扶贫资金60万元、教育事业费用12万元、体育事业费用128.8万元、社会福利67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财政预算执行及重点工作情况

1、强化措施抓征管,财政收入在困难形势应收尽收

2019年受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完成财政收入困难较大。税源增长乏力,加之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县本级留成比例大幅下降,完成地方收入难度加剧,任务缺口较大。面对这种形势,财税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收入动态变化和监测分析,加强税源跟踪,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坚持征收与清欠并举,抓大与抓小并重,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同时,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加大征管力度,督促各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征收,做到收入足额入库。

2、积极衔接汇报,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

全年落实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92690万元,比上年新增财力35661万元,同比增长22.71%。其中:返还性收入减少1383万元,减少61.33%,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1358万元,增长43.3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686万元,增长6.9%。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争取落实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券20286万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增加了扶贫投入,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

3、主动履职尽责,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投入。始终把脱贫攻坚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进行谋划,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落实资金全力支持扶贫支出,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1181.97万元,落实县级财政扶贫资金851.6万元,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脱贫能力提升等方面,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以整改促进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上级巡视巡查、监督检查及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为导向,主动推动整改并加强自查自纠,既整改上级反馈的问题,同时努力解决自身发现的不足,逐项逐条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催拨督办机制,并加大对扶贫资金绩效的动态管理力度,全年21181.97万元扶贫资金纳入绩效动态管理系统实施了动态监管,确保了扶贫资金规范运行、高效使用。三是深化推进“一卡通”改革工作。有效促进了财政惠民惠农资金高效使用。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补助资金共计18278.52万元,极大的促进了惠农资金管理,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安全、足额落实到人到户,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4、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求

一是根据“三保”工作要求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足额发放。首先,在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12月低,干部职工全年工资全部发放到位,村干部报酬、退休费、抚恤金、退役军人优待(优抚)金等个人部分全部发放到位;其次,落实乡镇干部生活补助421.74万元等,干部职工待遇得到极大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二是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财政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9.98%。2019年,各类机构运转保障经费全部落实到位。落实全县居民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84.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33.07万元、五保供养金504.69万元、农村低保生活保障资金4046.6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394.85万元、新型农合医疗补助4479.45万元,有效支持了民生建设。三是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先后完成了人员参保信息采集、缴费基数核算、资金清算等相关工作,筹措资金3981.97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承担部分足额落实,养老金个人部分收缴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利益。四是强化公共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职能。县财政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的财政支撑力度,紧盯生态建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中财力支持生态大观园建设,县级财政投入104万元支持行政村垃圾清运费,义务植树资金300万元,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等资金175万元,新老城区环卫经费300.63万元,支出各类环保专项资金2179.81万元,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力绘就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丽生态画卷。

5、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服务体制

一是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建设。规范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县人大审议批复的预算方案及时给各乡镇、部门下发预算批复,按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预算执行“刚性”。在“丁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预算法》要求时限,在网站按时、统一公开了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公开说明,有效保证了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债务管理,杜绝新增债务。

2019年,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各项重点支出保障较好。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不足,突出表现为:

一是固定收入少,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63.32%,并且部分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反映出我县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随着可处置国有资产资源减少,财政收入将呈断崖式下滑。二是经济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困难。受县域条件限制,主体税源企业稀少,新增税源有限,同时受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减税降费政策连续实施等因素影响,财源严重匮乏,地方财税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短期内难以建立,财政增收困难进一步加大。 三是地方财力吃紧,收支平衡压力大。财政保障水平与社会事业发展差距较大,近年来财政供养人员逐年增长,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使财政保障压力剧增,加之机构运转支出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大了“三保”方面的刚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财政赤字风险加大。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主动对接政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藏财预〔2019〕121号)要求,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昌都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形成2020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全面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全县振兴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积极稳妥、防范风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照“三保”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重点,压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充分考虑财力,优先考虑自治区重大决策落实及刚性支出需求,确保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坚持依法理财,硬化约束。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执行”,做到资金申请有依据,预算安排有程序,资金使用有效益。

3、坚持绩效管理,提高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支出政策。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建立预算管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奖励约束机制。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做实项目库,确保支出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责任人和实施节点明确。

4、坚持公开透明,加大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按照上述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财力,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纪委、统战、民宗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人均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编制预算,其余单位公用经费,县直部门人均按2万元,乡镇人均2.2万元编制预算。

(三)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009.3万元,同比增长29.87%,增收31514.91万元。其中:1.自治区转移支付共计128856.04万元,同比增长35.79%,增加33767.6万元,包括:(1)税收返还收入872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114525.77万元,分别是:体制补助收入1013.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4497.4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34万元、结算补助686.0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654.5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6102.2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76.19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15.8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490.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7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9794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5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859.57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458.27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377万元、公共安全93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4824.15万元、卫生健康2650.46万元、节能环保300万元、农林水事务4366.95万元。2.市财政本级配套部分1755.26万元。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98万元。其中:税收2388万元,非税收入4010万元。

2020年支出安排13700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8.85万元。包含:(1)人大事务462.63万元(含人大会议费24万元、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5万元、人大代表视察经费10万元、县乡人大代表培训经费10万元)。(2)政协事务352.73万元(含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经费5万元、会议经费14万元、《琼布.丁青3》出版费20万元)。(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747.34万元(含全县维稳经费300万元后勤服务中心接待费115万元、《丁青县年鉴2020》及《丁青县志》(第二轮)经费135万元电信乡通视频系统经费60万元、供暖补贴1300万元、办公室管理经费80万元、国家安全局经费26.49万元、办公楼1号2号及食堂供暖费53.99万元、生活补助50万元信访专项经费10万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经费1万元、快检费用10万元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经费1万元市场监督质量提升工作经费5万元专项经费5万元、藏语文工作管理经费5万元、后勤临时工工资61.2万元)。(4)发展与改革事务793.93万元(含项目管理中心工作经费15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万元、2019年党政信息维护257.1万元、2020年政务外网运行维护费315.35万元、聘用干部工资10.75万元)。(5)统计信息事务162.05万元(含丁青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42.91万元)。(6)财政事务442.76万元(含财政业务培训经费15万元、财务软件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国库支付系统、工资统发系统银行业务代理费15.26万元、电子化票据系统维护费5万元、财政网络租赁费17.5万元)。(7)审计事务92.46万元。(8)纪检监察事务579.83万元(含纪检办案经费30万元、会务经费10万元培训经费17万元)。(9)商贸事务281.69万元(含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10)民宗事务174.35万元民族团结活动经费10万元 (1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938.63万元(含保密工作经费3万元、党专项事业经费40万元、九大基地经费18万元 、援藏回访20万元馆藏档案日常维护费5万元、三大节日慰问经费23.77万元交叉巡察经费50万元巡察会务工作经费8万元会场经费18.31万元、巡察培训经费10万元、机要局经费36.6万元平安创建(综治)经费68万元、综治中心经费24万元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经费200万元、“双联户”工作经费340万元)。(12)组织事务3649.99万元(含专项经费15万元离任村级组织干部生活补助62万元、村居干部报酬待遇、业绩考核奖励资金1089.54万元、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320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助216万元、党建经费269.9万元、强基办工作经费10万元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运行经费96万元、离退休干部职工体检费35万元、老干局各支部活动经费11.5万元、离退休干部搬迁费4.5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制度经费50万元、离退休干部、退休工人职工护工费41.7万元、202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补助配套37万元、强基惠民工作对生活补助地县承担部分594万元、强基惠民现场观摩会20万元、党校培训50万元)。(13)宣传事务1596.1万元(含厚德建设评比2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费用15万元、扫黄打非经费3万元、生活补助35万元各类宣传200万元、创建文明县城经费300万元、电视台辐射补助27.82万元、电影场次补贴25.99万元、征订党报党刊经费70万元、舆情监控设备30万元)。(14)统战事务1127.44万元(含统战人士工资70.2万元自治区级和谐寺庙表彰经费93万元、宗教人士岗位津贴36万元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地、县级表彰经费227.7万元智慧寺庙经费175.43万元寺庙“九有”工程资金41.47万元、驻寺特殊岗位津贴284万元)。(15)群众团体事务772.78万元(含会费县级配套2%420万元、妇女人均十元经费46万元、妇女儿童工作经费5万元“三﹒八”、“六﹒一”、巾帼志愿活动经费5万元13个乡镇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经费26万元志者补助经费(含工资16.24万元青年创业补助20万元大学生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活动经费5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经费18万元、乡镇基层团组织费26万元)。(16)寺管会支出5974.05万元。

2、国防支出:武装部后备力量建设67万。

3、公共安全支出13139.85万元。包括:(1)公安11545.82万元(含辅警和聘用干部的工资、五险一金配套735.28万元、公安禁毒经费6万元、公安扫黑除恶10万元定额补助250万元公安业务及装备经费538.45万元4G网络租赁费50.8万元、生活补助90万元)。(2)检察480.55万元(含聘用制书记员47.46万元、检察业务及装备经费30万元)。(3)法院523.48万元(含聘用制书记员23.74万元法院业务及装备经费80.26万元)。(4)司法532.9万元(含人民调解经费78.3万元、司法业务及装备经费(含社区矫正经费)25万元、普法经费25.1万元、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工作经费14.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2.66万元、法治政府建设5万元、刑释重点人员必接必送经费12万元)。(5)国安办57.1万元(含国家安全情报工作经费10万元)

4、教育支出37460.88万元(含县级配套23%1241.54万元、上级下达教育事业费36102.25万元体育经费50万元、双语教育1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75.6万元(含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75.6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192.27万元。包括:1文化1069.86万元(含图书馆、群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免费开放105万元、参加“昌都市第六届茶马艺术节”经费300万元村级文艺演出队用于70大庆64万元创作节目经费15万元3个区保单位微型消防站20万元、贫困地区村级文化设备购置18万元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39万元民间艺术团补助150万元文物经费1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传承经费70万元、按因素分配补助资金用于70大庆100万元、艺术团超出规模7人工资16.63万元)。(2)旅游局122.41万元(含6座厕所维护费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2.02万元。包括:(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329.59万元(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0万元丁青县公益性岗位补贴2167.57万元就业补助384万元防拖欠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培训各乡镇、村居就业经办,录入农民转移就业系统3万劳动监察5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6080.9万元(含2019年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县级配套10%14.72万元寿星老人补助资金1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220万元抚恤事业费县级配套212万元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10万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753.2万元残疾人动态更新培训经费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680.5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原五保户供养)439.24万元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47.69万元、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经费226.2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49万元、以奖代补18万元)。(3)退役军人事务251.53万元含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55万元、双拥模范工作经费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11333.58万元。包括:(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4061.06万元(含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481.3万元、应急储备物资、药品资金20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200万元、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318.87万元、精神病患者肇事补助6万元、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807.91万元、卫生监督能力建设3.5万元、高海拔地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贴6万元、村医补贴153.6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补贴县级2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40.16万元、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风伤项目配套经费17.3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60.37万元藏医藏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5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2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补贴8.8万元、疫情防控资金200万元、出生缺陷项目50.25万元妇女“两癌”防治156.41万元)。(2)卫生服务中心支出1998.23万元(含卫生事业费755.4万元)。(3) 医疗保障事务3754.09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农合)1631.79万元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337.4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89.63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县配套0.7%429.22万元、药品仓库租金3万元、医疗信息运行维护费2.1万元、合作医疗工作经费7.02万元)(4)藏医院支出334.65万元(含卫生事业费33.66万元)。(5)乡镇卫生院1185.5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719万元。(含重点生态转移支付419万元、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5890.88万元。包括:(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4512.38万元(含丁青社区建设12.06万元、聘用干部工资161.99万元)。(2)城管执法1378.5万元(含临时工工资191.52万元、丁青县城市管理及市政运行经费300万元、十三个乡镇垃圾清运费104万元、聘用干部工资9.6万元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费24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19244.41万元。包括:(1)农14246.4万元(含基层科普(科技助力精准帮扶)4.9万元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部分)500万元、防包虫病工作经费3万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费60.37万元、数字视频会议电路服务费1.44万元、中央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统筹用于脱贫攻坚2319万元、常规农药采购4.97万元农牧业防灾30万元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2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86万元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671.6万元自治区本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35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经费50万元畜牧良种补贴资金5.4万元采购疫苗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万元支农统计调查补助3万元“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以及改造资金73.26万元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50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76.8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3800万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16.7万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50万元、农业生产统筹脱贫攻坚资金47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整合支持扶贫220万元农田建设统筹整合脱贫攻坚资金11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资金整合用于扶贫177万元、农业生产救灾205万元)。(2)林业881.43万元(含统筹整合脱贫攻坚生态岗位补助资金320万元、国土绿化(包括义务植树)30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费县级配套25万元)。(3)水利1336.32万元(含山洪灾害预警监测设备运行管理费用45万元、水资源管理及河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5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1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281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9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83.5万元)。(4)扶贫2780.26万元(含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600万元13个乡镇脱贫攻坚专项经费65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3.6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县级配套10%539.8万元、日常办公经费2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资金11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75.44万元。含农村公路养护50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6.14万元。包括:(1)应急管理413.78万元(含安全生产专项经费60万元)。(2)消防事务242.36万元含消防大队经费包含1号批复49.74万元、消防大队业务、辅警经费县级配套120.57万元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购置经费3.77万元、消防信息化建设经费15.12万元微型消防站经费18万元辅警服装费、培训费、生活费30.16万元应急物质储备经费5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4.14万元(含气象经费15万元、丁青县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46万元、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经费50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完善工作经费31.4万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经费40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1768万元。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20万元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息资金648元。

16其他支出2651.24万元。包括预备费1370.1万元、预留经费269.09万元基层政权260万元垃圾处理经费104万元、2020年政府性债券利息648.05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150.715万元,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15.2750万元、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6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22.2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3.24万元。

2020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总财力为137009.3万元,2020年安排财政总支出137009.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我县自身财力不足,按照《预算法》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财力情况,今年部分资金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共计29310万元。包括: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30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5500万元、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部分)220万元统筹整合用于生态补偿岗位补助资金3360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含兴边富民资金1200万元廊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村级组织建设2000万元、老城区改造2000万元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适当给予调整。

(四)工作措施

1、抓收入促增长,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税务稽查和催缴力度,努力挖潜堵漏增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税情况,执收单位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账户利息是否及时入库等定期开展专项清查,千方百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争取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紧抓国家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向上级反映财政收支困难,千方百计争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向市反映丁青县财政收入结构性的问题和特殊困难,争取上级进一步加大在扶贫、生态等领域的扶持力度,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尤其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财政支出服务大局的担当。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的支出原则,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精打细算,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打足打实“三保”支出预算,并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牢牢守住民生底线,着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按规定及时下达和批复预算,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将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取消或减少预算安排,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3、强化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好国家财政政策措施,把各项财政改革推向深入。紧扣支出预算管理实际需求,细化预算编制,统筹编制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为核心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4、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分配方式,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范围,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衔接机制,综合运用预算执行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继续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动态监控,并逐步扩大监控范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深化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系统应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统一财政资金运行和账务管理方式。四是深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动财政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教育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五是努力加强财政监管。以制度规范为基础,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评价。继续规范财政内部建设,规范财政资金运行程序,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六是着力强化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5、强化干部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财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干部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自身学习和提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解放思想抓落实。当前,我县财政财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亟待整改与规范,加之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干部职工要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争做敢抓落实、善抓落实、狠抓落实的表率,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牢思想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落实到推动工作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纪律,严管干部,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夯实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考核奖惩。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补短板,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我县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丁青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丁青县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表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