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天穹孜珠景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丁青县天穹孜珠景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丁青县天穹孜珠景区总体规划
实施主体: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规划区位置:天穹孜珠景区位于丁青县城东南部37公里处,以孜珠山为核心,G317东西向贯穿整个景区,S204线由南向北穿过桑多乡与G317相接。
规划概况:规划区面积11.84km2,以孜珠山为核心,涉及桑多乡、沙贡乡、觉恩乡多个村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主体: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白斌 联系电话:18389053331
联系邮箱:280327798@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主编单位:西藏云海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9989043382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格桑东路林芝嘉园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