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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丁青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025年11月18日 11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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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加强我县衔接资的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规范,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2025年,丁青县持续积极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迈入新台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丁青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发展导向,正确处理“十三对关系”,抓好“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为抓手,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脱贫乡(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丁青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21]20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 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2]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研究、丁青县人民政府审定,形成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农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推进农牧业产业改造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促进农牧民群众实现转移就业;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感党恩意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确定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丁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编制立足年度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丁青“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规划成果项目等,合理测算。

(二)切实提高方案编制精准度。丁青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编制以2025年项目库做支撑。考虑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投入需求,做好资金与项目匹配,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

(三)严格实施方案编报程序。丁青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丁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同时根据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排出轻重缓急,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审,科学合理编制方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为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和资金保障工作等,特成立丁青县政策保障领导小组、产业振兴领导小组、基础设施领导小组和生态保护岗位领导小组。

1.政策保障领导小组

   长:     昌都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长: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泽仁松姆   县政府副县长

   员:四朗巴姆   县财政局局长

          向巴扎西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四朗巴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衔接资金监管各项日常工作。

2.产业振兴领导小组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员:巴桑珠杰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次旺群    县人社局局长

          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局长

          泽        县交通局局长

          巴        县水利局局长

          扎西巴金    县文旅局局长

          成    县投资公司董事长

          十三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办办公室,周树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项目建设、业务指导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3.基础设施领导小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泽仁松姆    县政府副县长

   员:巴桑珠杰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    县住建局局长

          扎西巴金    县文旅局局长

          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巴        县水利局局长

          泽        县交通局局长

          泽仁拉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次旺群措    县人社局

          罗松旺修    县教育局局长

          旺青扎堆    县供电公司经理

          边巴次仁    县电信局局长

          洛松巴姆    县移动公司经理

          十三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乡村振兴规划,落实好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规划引领。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基础设施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

4.生态保护岗位领导小组

   长:边巴扎西   政府副县长

长:    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局长

   员: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巴        县水利局局长

          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泽        县交通局局长

          扎西巴金    县文旅局局长

          十三个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李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县生态补偿脱贫岗位各项日常工作。

(二)建立衔接资金工作机制

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建立脱贫县财政衔接资金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脱贫县财政衔接资金的计划规划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工程招投标、资金调度等有关工作。二是项目申报会审把关制度,集体研究审定项目申报的计划。三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相关程序和管理措施。四是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考核验收和奖惩制度。

(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丁青县人民政府是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领导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衔接资金的主导作用,坚持精准施策,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巩固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项目规划与实施,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以县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平台,科学制定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到内容具体明确、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项目实施及时、真实、完整、有效。

(四)完善衔接资金配套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项目资金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县财政每年配套安排项目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五)衔接资金安排项目建设

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衔接资金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项目需报经昌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批准。项目建设实施时,由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向项目责任单位下达建设目标任务,由项目单位和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迎审迎检主体不变,“谁主管、谁负责”;资金渠道不变,衔接资金前属何种用途就要投向何领域,不因资金使用而打乱渠道;使用性质不变,不得擅自变更其资金使用性质;管理权限不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谁的项目由谁负责组织实施。对于衔接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于有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不得安排使用。特别是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六、明确财政衔接资金范围

衔接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一)本方案中财政衔接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地(市)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结余一年以上和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等全部衔接用于乡村建设。

(二)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方面建设的支出)。

七、资金来源

丁青县2025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17893.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52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892.9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99.4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80万元。

一是中央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1252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129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68万元,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56万元

二是自治区配套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3892.96万元。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14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4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绩效考评奖励资金303.96万元

级配套资金级配套资金899.41万元。其中: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899.41万元。

是县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580万元。其中: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580万元。

八、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方向

2025财政衔接资金17893.37万元,其中: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项目9个,安排资金5369.42万元30%;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共9个,安排资金共计4065.69万元22.72%;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共4个,安排资金共计6803.25万元38.2%;用于人居环境类项目共3个,实际安排资金共计599.99万元3.1%;用于培训类项目共3个,安排资金共计289.74万元1.68%;用于贴息类项目共2个,安排资金共计615.28万元3.5%;用于其他类项目共2个,安排资金共计150万元0.8%

(一)生产发展资金投向

2025年资金计划实施生产发展项目9个,计划安排资金5369.42万元。其中:

1)丁青县沙贡乡然强村温室大棚灌溉设施配套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沙贡乡然强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19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6.1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6.19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万元。

建设任务:取水口1座,配套φ160PE管(100级 1.0Mpa)引水管51m ,新建25m³混凝土蓄水池1座,新建φ110PE管(100级 1.0Mpa) 输水管1104.00m等配套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沙贡乡然强村温室大棚灌溉设施配套工程建成后受益群众户6户,2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数2户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沙贡乡然强村村委会;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沙贡乡央陪蔬菜种植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丁青县沙贡乡人民政府。

(2)丁青县牧业开发孵化改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产业园区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859.17万元,本次安排资金859.1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415.17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44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分为建筑装饰工程1510.57m2、冷库给排水工程1510.57m2、冷库电气工程1510.57m2;并对速冻库系统、冷藏库系统、排酸库系统、分割间降温系统、小速冻,小储藏系统的设备进行购置。

进度计划:预计20254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牧业开发孵化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带动项目受益群众户40户,9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数8户28,项目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建成后,正常运营期限内每年预计营收120万元以上,可带动12户75人,年增收50万余元。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3)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古老工艺品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产业园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2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20万元。

建设任务:包括改造已建厂房一层电气1036.02㎡、一层给排水1036.02㎡、一层室内砌体墙50m³、室外电气165m、室外给排水120m、展览厅装饰装修80㎡及设备采购78项(包含电动升降搅拌机1台、电气窑5台、拉坯机2台等共计78项856套配套设备采购)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古老工艺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带动项目受益群众户23户,11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数7户34人,项目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项目预计年均实现增收15万元,人均增收4000元以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古老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

4)丁青县2025年人畜分离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涉及丁青县12个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314.0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314.0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281万元,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51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82.06万元

建设任务:为全县2884户实施分散式牛栏、牛棚圈舍建设等,以农牧户自行建设改造提升为主,主要采取土木、石木、砖混、钢架结构等(建设牛棚、牛栏圈舍根据农牧户牲畜存栏基础计算)。本次实施2884户均为分散式圈舍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当地农牧民人居环境。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涉及当地人民政府。

5)丁青县惠民移动商铺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丁青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7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7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5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0万元

建设任务:本次新建移动式商业用房 518m2、移动餐车2台、装饰灯具 80 套、墙面彩绘780m及设备采购等附属设施等。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惠民移动商铺提升项目建成后受益1452人,其中脱贫人口516人,项目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项目预计年均实现增收30万元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丁青镇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丁青镇人民政府

6)丁青县庭院经济云朵玫瑰种植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觉恩乡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7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7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75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223户,每户330平方米,建设玫瑰种植基地110亩,分别在223户百姓居所房前屋后种植。购置80322株玫瑰苗(含补植玫瑰苗),购买地布77269.5㎡,购置有机肥111.50t,购买复合肥5.58t等,并进行技能培训892人次。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庭院经济云朵玫瑰种植建设项目建成后带动受益223户,培训89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甘岩乡布堆村村委会;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养殖畜牧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甘岩乡人民政府

7)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旅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人:扎西巴金

实施地点:丁青县协雄乡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2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848.59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51.41万元。

建设任务:规划用地面积8150.16m²,项目用地内设置了旅客集散服务中心建筑、集散广场、停车场、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其中,建筑面积2017.39m²,建筑基底面积596.3m²,总四层;集散广场用地面积1610.4m²;停车场用地面积4105.16m²,共161个车位(包含31个充电桩车位);绿化用地面积约2200m²。

进度计划:预计20254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涉及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8)丁青县食用菌基地采购设施设备及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农业生态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2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0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内容:改造大棚内已建厂房239.47m²、采购有机土4600m³、采购树苗1000棵、采购勾臂式收集箱、采购有机肥料及喷洒用药1项、采购配送设施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食用菌基地采购设施设备及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建成后带动项目受益群众户15户,6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数2户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鼎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9)丁青县色扎乡茹华拥忠文化艺术中心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木材加工厂改建加固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教育局

人:洛松旺修

实施地点:丁青县产业园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8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5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内容:新建木材加工厂厂房829.5平方米、地坪硬化533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工程。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教育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若赞班宗古工艺有限公司;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教育局及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投向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共9个,计划安排资金共计4065.69万元。

1)昌都市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扎杂通冲沟治理工程责任单位: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

人:杨宸浩

实施地点: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9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9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68万元,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8万元

建设任务:本次工程为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本次以工代赈资金建设内容如下:新建排洪渠总长度为589m,金卡村果布沟段排洪渠长242m,金卡村仲沙沟段排洪渠长197m,金卡村塔格沟段排洪渠长150m;新建建筑物3处,其中拦砂坎1处,简易盖板桥1处,八字挡墙1处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昌都市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扎杂通冲沟治理工程建成后,保护觉恩乡金卡村30户145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并有效保护当地牲畜1850头(只、匹)及耕地面积310亩。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金卡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发改委及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

2)丁青县2025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水利局

人:巴顿

实施地点:丁青县4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6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6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6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0万元

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修建2座八字口取水口,修建一座20立方米蓄水池,维修主管500米,改造90PE管2.53km,入户32PE管2km,维修改造背水台49座,安装建设规模为0.5km³/h一体化净水设备2套,机电井5座。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2025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成该项目能解决色扎乡、甘岩乡、嘎塔乡、布塔乡群众202户、970余人的饮水安全。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水利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4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4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水利局丁青县4个乡镇人民政府

3)丁青县桑多乡郡休村公路岔口至酿巴自然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交通运输局

人:泽成

实施地点:丁青县桑多乡郡休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2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2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0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一号道路,全长1060.5m,宽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桑多乡郡休村公路岔口至酿巴自然村公路工程建成后受益122702人,其中脱贫人口3621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桑多乡郡休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桑多乡郡休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及丁青县桑多乡人民政府。

4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沙东组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交通运输局

人:泽成

实施地点: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沙东组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2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6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6.0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5.94万元

建设任务:本次新建1-20m预应力砼T梁中桥1座桥梁长度30米,桥梁宽度7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沙东组桥梁工程建成后受益42301人,其中脱贫人口107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村委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村委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及丁青县觉恩乡人民政府。

5)丁青县色木公路岔口至日塔村四组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交通运输局

人:泽成

实施地点:丁青县布塔乡日塔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8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8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708万元,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92万元

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621千米水泥路,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色木公路岔口至日塔村四组公路工程建成该项目能解决益常住人口28户170人,虫草采集1000多人出行。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布塔乡日塔村村委会;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布塔乡日塔村村委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交通运输局丁青县布塔乡人民政府

6)丁青县尺牍镇上依村果瓦扎日自然村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交通运输局

人:泽成

实施地点:丁青县尺牍镇上依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95.62万元,计划安排资金195.62万元。

资金来源:计划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95.62万元

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拟修建1-13m小桥1座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尺牍镇上依村果瓦扎日自然村桥梁工程建成该项目能解决25户135人的出行安全,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保障了村民的日常出行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尺牍镇上依村村委会;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尺牍镇上依村村委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交通运输局丁青县尺牍镇人民政府

7丁青县木塔乡集中光伏惠民减负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巴桑珠杰

实施地点:丁青县木塔乡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94.4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994.4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780.11万元,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14.35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优先为国网未供电住户提供,含光伏发电场建设(占地总面积23015㎡(约34亩地),单片光伏组件尺寸2384*1303mm,功率710W。)、光伏支架建设(依据场地布置情况,光伏组件是纵向安装,每个组件需要三个支架。木塔乡制氧站发电场占地面积21000㎡,光伏组件安装:1MW、储能建设(0.75MW/2.58MWh,采用集装箱式。)、输电线路建设(制氧站发电场输电线路总长约为3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内容建设;木塔乡羊塔村恰雄沟果葱果自然组:7户,61口人,光伏组件安装:50KW,储能安装:20KWH,逆变器安装:5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270㎡。木塔乡羊塔村恰雄沟多空自然组:8户,44口人,光伏组件安装:57KW,储能安装:22KWH,逆变器安装:5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310㎡。木塔乡羊塔村恰雄沟给马果自然组:10户,63口人,光伏组件安装:71KW,储能安装:28KWH,逆变器安装:6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385㎡。木塔乡羊塔村恰熊沟果自达自然村:6户,20口人,光伏组件安装:42KW,储能安装:17KWH,逆变器安装:5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240㎡。木塔塔乡羊塔村恰雄沟恰推恰嘎列自然村:15户,109口人,光伏组件安装:107KW,储能安装:42KWH,逆变器安装:10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500㎡。当堆乡白日村4组米余囊自然村:8户,60口人,光伏组件安装:57KW,储能安装:22KWH,逆变器安装:5KW,支架安装,电气布线(含入户线路)及控制系统安装,占地面积310㎡。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木塔乡人民政府;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木塔乡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丁青县木塔乡人民政府。

8)丁青县木塔乡集中光伏惠民减负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巴桑珠杰

实施地点:丁青县布塔乡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17.6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917.6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665.6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252万元

建设任务: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优先为脱贫户及监测户提供,含光伏发电场建设(分为布塔乡搬迁点发电场及日塔村搬迁点发电场,布塔乡搬迁点发电场占地面积5500㎡,装机容量1.2MW,日塔村搬迁点发电场占地面积2000㎡,装机容量400KW。单片光伏组件尺寸2384*1303mm,功率710W。)、光伏支架建设(依据场地布置情况,光伏组件是纵向安装,每个组件需要三个支架,布塔乡搬迁点发电场占地面积5500㎡,支架数量约为7236组;日塔村搬迁点发电场占地面积3500㎡,支架数量约为2631组。)、储能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00㎡,2MW容量,采用集装箱式。布塔乡搬迁点发电场储能站1MW,日塔村搬迁点发电场储能站1MW。)、输电线路建设(布塔乡搬迁点发电场输电线路约为350米,日塔村搬迁点发电场输电线路约为51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内容建设。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布塔乡人民政府;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布塔乡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丁青县布塔乡人民政府。

9)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地搬迁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人:郭志路

实施地点: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00万元,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绩效考评奖励资金252.57万元;计划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47.43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98.17m抗滑桩工程共41根,桩截面尺寸1.2m*1.2m,桩间距2.4m,单桩长度13m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地搬迁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建成该项目能解决15户78人的住房安全,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保障了村民的生活安全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村委会;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村委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协雄乡人民政府

)美丽宜居示范村类资金投向

美丽宜居示范村类项目共4个,计划安排资金共计6803.25万元。

1丁青县桑多乡安拉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桑多乡安拉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47万元,本次安排资金64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4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00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垃圾转运站69.93㎡、混凝土车行地面1851.81㎡、透水砖地面134.25㎡、太阳能路灯12盏、过滤池1座、路面清理土方595.8m³、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1号桥1-7m板梁桥、2号桥1-13m板梁桥、涵洞8座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桑多乡安拉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成后受益2090人,其中脱贫人口833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桑多乡安拉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运营管护计划为丁青县桑多乡安拉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丁青县桑多乡人民政府。

2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989.32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989.3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224.9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764.42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村庄硬化38400.00㎡、居民房屋周边硬化1项、太阳能路灯30盏、房屋周边散水8000㎡、垃圾中转站600㎡、1组(曲玛丁2500m、总珠1600m、达嘎2200m、木格村1800m、萨擦2300m)饮水工程、2组(欧举1800m、扎孜4600m)饮水工程、3组旺格2660m饮水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可行性:为了不断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推进农牧业产业改造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成后受益105420人,其中脱贫人口2911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丁青县当堆乡人民政府。

3丁青县色扎乡木查村四组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色扎乡木查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031.53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031.5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374.13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657.4万元

建设任务:包括新建散水翻边30527.03㎡、散水31032.18㎡、新建道路17500.00㎡、标识牌6套、盖板边沟6308.00m、水利工程(包含取水口1座、沉砂池1座、滤池1座、管道1510.00m、水源地保护、管道穿沟1项)、太阳能路灯30套、成品垃圾桶21套、勾臂垃圾箱4个、微型消防站8套、支管维修工程1项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可行性:本项目是一项社会福利公益性工程,是完善乡村群众生活基础设施,是当地乡村振兴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项目提升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丁青县乡村振兴工作进步,加快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当堆乡洛霍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成后受益1451126人,其中脱贫人口209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色扎乡木查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色扎乡木查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丁青县色扎乡人民政府。

4丁青县嘎塔乡江塔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嘎塔乡江塔村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135.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135.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635.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500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村庄道路11450.93㎡、入户道路11949.58㎡、太阳能路灯30盏、排水沟4309.48m、散水7937.08m、盖板涵2座、挡土墙731m、1-30m跨河车行桥2座、1-18m跨河人行桥2座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丁青县嘎塔乡江塔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成后受益93478人,其中脱贫人口154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嘎塔乡江塔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管护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嘎塔乡江塔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丁青县嘎塔乡人民政府。

)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投向

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计划安排资金599.99万元。其中:

1)丁青县2025年厕所革命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涉及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76.8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76.8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342.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4.26万元

建设任务:为全县1713户实施分散式厕屋建设等,以农牧户自行建设提升为主,主要采取厕屋整体结构应结实牢固,有门、窗(窗上应设窗纱防蚊蝇)、屋内地板必须平整(材料选择水泥或实木都可),要安全耐用等。本次实施1713户均为分散式建设,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当地农牧民人居环境。

进度计划:预计20253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年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涉及当地人民政府。

2)丁青县人居环境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3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1.7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1.74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71.74万元。

建设任务:新建饮水管道816.00m、高压电线路改造1项、不锈钢垃圾桶150个、分类垃圾箱50个、混凝土路面修建245.00㎡等相关附属设施。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丁青县3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丁青县3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丁青县3个乡镇人民政府

3)丁青县2025年第二批厕所革命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1.39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1.39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绩效考评奖励资金51.39万元。

建设任务:为全县1713户实施分散式厕屋建设等,以农牧户自行建设提升为主,主要采取厕屋整体结构应结实牢固,有门、窗(窗上应设窗纱防蚊蝇)、屋内地板必须平整(材料选择水泥或实木都可),要安全耐用等。本次实施1713户均为分散式建设,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当地农牧民人居环境。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受益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运营主体计划为到户;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涉及当地人民政府。

培训类类

贷款贴息类项目共3个,计划安排资金共289.74万元。

1丁青县农牧民使用技能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次旺群措

实施地点:丁青县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75.7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5.7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75.74万元

建设任务:培训种养殖技术200人,进行为期十天的培训。可行性:一是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农牧民意愿,丁青县大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旨在提高农牧民就业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增收致富;二是政府支持与组织保障,政府发布相关公告,鼓励各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参与技能培训,确保增加农牧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为项目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进度计划:20253月至202512月。

2)丁青县业务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4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54万元。

建设任务:针对丁青县68个行政村村“两委”、农村集体工作人员81人开展业务培训。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丁青县农牧民技能第二批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次旺群措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6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75.74万元

建设任务:开展藏菜厨师、客房服务、砌筑工、焊工、养老服务、清洁能源等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技能培训累计100人。

进度计划:20253月至202512月。

贷款贴息类

贷款贴息类项目共2个,计划安排资金共641.02万元。

1丁青县2025年易地搬迁贷款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财政

人:陈涛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410.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10.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410.8万元

建设任务:丁青县2025年易地搬迁贷款贴息1640户,共计410.8万元

进度计划:20253月至202512月。

绩效目标:丁青县2025年易地搬迁贷款贴息成后受益16406525人,其中脱贫人口5742296人。

2丁青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04.4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04.4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4.4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0万元

建设任务:丁青县小额信贷贴息2025年共计204.48万元

进度计划:20251月至202512月。

其他类

其他类项目共2个,计划安排资金共150万元。

1丁青县2025年外出就业路费补贴

责任单位: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次旺群措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5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50万元

建设任务:丁青县2025年外出就业路费补贴,共计50万元

进度计划:20253月至202512月。

2)丁青县推广运用“积分制”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人:周树鑫

实施地点:丁青县10乡(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00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巩固衔接任务100万元。

建设任务:《丁青县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试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丁青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方案包括(领导小组、对象范围积分内容、方法步骤、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积分超市运行机制)七部分组成。通过科学设定积分内容、规范积分管理流程、强化正向激励与反面教育,推动乡村治理从“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转变,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进度计划:20257月开工建设,202512月竣工,202512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九、保障措施

强化信息公开制

完善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新闻网站、县乡(镇)村政务公告栏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政策、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衔接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衔接资金的行为。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文件要求,要加强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四个统一”,即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统一由实施单位实行公开招投标;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质量统一由实施单位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项目考核验收制定统一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

(三)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扎实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四)绩效考评

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衔接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五)责任追究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脱贫攻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衔接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效益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扬,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促进脱贫攻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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