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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2026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2026年03月11日 1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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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重要途径,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缓解我县青年群体尤其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提早谋划,推进见习工作,提升我县就业见习岗位的规模和质量,根据藏人社发《西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藏人社发〔2019〕91号)。经研究,决定启动丁青县2026年度首批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

    一、募集范围

    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首批集中募集时间为2026年310日至315日。集中募集岗位将在全范围内宣传发布,以便更好地招募见习学员。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辖区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具体岗位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见习基地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区月当年最低工作标准;

    6.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和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所需材料:

A.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B.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认定表

C.就业见习基地年度计划表

D.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E.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F.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G.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二)审核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本级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就业见习单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应先向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批后,通过琼鹏人社自行发布岗位,见习单位招募未经审批的见习人员,不得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五)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未达当地最低标准;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五、见习补贴申领

1.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每月通过线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上月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交如下材料:见习人员名单、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银行转账流水、见习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申请新增见习人员首次就业见习补贴时提供)。

2.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基地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福利待遇和其它补贴。

3.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进行审核,经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予以拨付。

联系人:向巴桑登

联号码:15289159911

附件:审核认定表、年度计划表、指导老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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