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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丁青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文件

丁青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627日在丁青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丁青县财政局局长 索郎罗布

各位代表:

受丁青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丁青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第十三届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财政作用,优先保障“三保”,加大疫情防控经费的投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监管,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span>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73万元,同比减少14.7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82571万元,同比减少 5.25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62%,同比减少9.19%。其中:税收收入1579万元,同比减少20.25%;非税收入3323万元,同比减少2.78%。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投资减少以及疫情带来的影响。

2020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473万元,比上年减少14.7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59万元,同比减少6.06%;国防支出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355万元,同比增长10.56%;教育支出43420万元,同比增加29.71%;科学技术支出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40万元,同比减少3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2万元,同比增长8.41%;卫生健康支出11689万元、同比减少6.22%;节能环保支出3091万元,同比减少28.74%;城乡社区支出18015万元,同比增加11.07%;农林水支出45931万元,同比减少22.7%;交通运输支出8204万元,同比增长12.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2万元,同比减少51.88%;住房保障支出3476万元,同比减少89.9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万元,同比减少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47万元;其他支出1480万元,同比减少16.6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地方财政收入490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2571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8747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473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410万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8410万元,安排用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50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1000万元、其他抗疫国债支出10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2万元、残疾人事业经费16万元、教育事业费用32万元、体育事业费用441万元、社会福利6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92万元、城市建设153万元、廉租住房支出2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财政预算执行及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挑战,财政运转尤为困难。严峻形势面前,丁青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客服重大困难和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政策,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有力助推了丁青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向好发展。

1、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安排疫情防控经费7950.2万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落实“一杆子插到底”的直达机制,推动资金快速精准投放到人到企,及时将直达资金指标录入监控系统,切实为我县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撑。用好用活抗疫特别国债,积极向上争取了5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我县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

2、精准发力,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平稳发展。兜牢“三保”底线,切实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在全县年初预算中锁定128719.3万元“三保”支出,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现苗头性问题。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幅压减“三公经费”和低效无效支出,全面清理调整项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2020年全年压减支出998.71万元,其中项目经费407.66万元,公用经费591.05万元。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三保”支出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一律不予追加。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共落实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275.63万元。及时将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等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安排生态环保相关资金支出3091万元,有效推动了丁青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教育经费,持续改善教学环境、提升教学质量。2020年安排教育支出43420万元。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2020年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152.01万元,安排就业服务补贴资金100万元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3、深化改革,严格预算约束执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严格控制经费追加。硬化预算约束,依法依规安排财政支出,做到资金申请有法定依据,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县本级87家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减少财政支出中间环节,有效杜绝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对县直各单位现有车辆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超编、报废的52辆公务用用车进行了清理。

4、强化担当,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财政工作。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完善党支部学习和干部职工周例会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深刻领会其思想要义和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依法依规行政,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公开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安排,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财政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检查,2020年盘活存量资金1869.69万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款长期挂账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全县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总金额6937.74万元,涉及800笔。目前已督促还报账6717.44万元,还报账率为96.79%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廉政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议事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进一步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识,保持财政干部清正廉洁本色。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县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财政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和发展,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升华。财政支出有力有为。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保障必要支出,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的投入,民生支出占比61.44%以上。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口径预算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能力。

2020年,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各项重点支出保障较好。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固定收入少,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67.79%,并且部分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反映出我县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随着可处置国有资产资源减少,财政收入将呈断崖式下滑。二是经济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困难。受县域条件限制,主体税源企业稀少,新增税源有限,同时受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减税降费政策连续实施等因素影响,财源严重匮乏,地方财税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短期内难以建立,财政增收困难进一步加大。三是地方财力吃紧,收支平衡压力大。财政保障水平与社会事业发展差距较大,近年来财政供养人员逐年增长,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本级财政配套负担加重,使财政保障压力剧增,加之机构运转支出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大了“三保”方面的刚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财政赤字风险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这些问题都值得重视和解决。

二、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

根据《昌都市财政厅局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1-2023年部门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中央、自治区、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形成2021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全县振兴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积极稳妥、防范风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照“三保”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重点,压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充分考虑财力,优先考虑自治区重大决策落实及刚性支出需求,确保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坚持依法理财,硬化约束。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执行”,做到资金申请有依据,预算安排有程序,资金使用有效益。

3坚持绩效管理,提高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支出政策。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建立预算管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奖励约束机制。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做实项目库,确保支出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责任人和实施节点明确。

4、坚持公开透明,加大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按照上述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财力,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纪委、统战、民宗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人均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编制预算,其余单位公用经费按照2万元标准编制。

(三)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1658.46万元,同比减少11.2%,减收15350.84万元。其中:1.自治区转移支付共计116756.46万元,同比减少9.39%,减少12099.58万元,包括:(1)税收返还收入507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103878.13万元,分别是:体制补助收入1013.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4497.4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589万元、结算补助4698.1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987.0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3391.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0.8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9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293.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471.39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5.1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89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0120.1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93.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672.39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653.06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303.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5056.4万元、卫生健康2634.33万元、节能环保1732.40万元、农林水事务250万元、住房保障673.2万元。(4)市财政本级配套部分1718.27万元。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02万元。其中:税收1579万元,非税收入3323万元。

2021年支出安排121658.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1.83万元。包含:(1)人大事务429.22万元(含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5万元)(2)政协事务281.62万元。(3)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218.59万元(含供暖补贴800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用品及相关设备52.2万元、周转房维修费19.27万元、行政审批大厅搬迁30万元)(4)发展与改革事务191.23万元。(5)统计信息事务171.68万元。(6)财政事务1256.91万元(含易地搬迁贷款贴息885.73万元)。(7)审计事务124.75万元。(8)纪检监察事务571.13万元。(9)商贸事务167.41万元。(10)民宗事务303万元(含驻寺岗位津贴303万元)。 (1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367.74万元(含三大节日慰问经费81.58万元、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经费30.71万元、“双联户”工作经费205.9万元、政法教育整顿专项经费1万元)(12)组织事务2555.07万元(含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544万元、村居干部报酬待遇、业绩考核奖励资金608.58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助201.65万元、党建经费100万元、离退休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3万元、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11.5万元、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资金15万元、离退休干部住院护工费42.6万元、离任村级组织干部生活补助62万元、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运行经费96万元、“两新”党员活动经费0.37万元、离退休干部外出治病差旅费10万元、去世干部抚恤金66.74万元)(13)宣传事务1161.44万元(含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31.2万元、建党100周年和虫草艺术节活动经费70万元、征订党报党刊50.05万元)(14)统战事务520.34万元(含寺庙“九有”工程资金41.47万元、孜珠寺法会制证费75.38万元)(15)群众团体事务215.92万元(含乡镇基层团组织费26万元)。(16)市场监督管理局264.7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762.68万元。包括:(1)公安10963.05万元(含辅警和聘用干部的工资、五险一金配套595.89万元、公安扫黑除恶10万元、定额补助250万元、公安业务及装备经费803.4万元)(2)检察633.19万元(含检察业务及装备经费228.49万元、书记员经费8.73万元)。(3)法院766.2万元(含法院业务及装备经费200.46万元)。(4)司法400.24万元(含司法业务及装备经费70.11万元、社区矫正6.26万元、法律援助8.05万元)。 ⠂ ⠂ ⠂ ⠂ ⠂ ⠂ ⠂༯font>

3、教育支出38904.06万元。(含县级配套23%1127.46万元、上级下达教育事业费37624.39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904.78万元。包括:(1)文化691.15万元(含图书馆、群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免费开放84万元、村级文艺演出队64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传承经费2万元、按因素分配补助资金50.6万元、绩效奖励资金23万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经费3.36万元、艺术团场次补贴110万元)。(2)旅游局213.63万元(含丁青县孜珠山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费用7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5.26万元。包括:(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613.42万元(含丁青县公益性岗位补贴926.57万元、就业补助360.86万元、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0.27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4812.24万元(含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730.4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491.45万元、特困人员救助(原五保户供养)66.18万元、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42.52万元、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经费135.74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49万元、抚恤事业费21.75万元)。(3)退役军人事务212.07万元(含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1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8726.7万元。包括:(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5731.39万元(含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474.51万元、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730.66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5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72.76万元、高海拔地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贴6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69.55万元、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375.83万元、精神病肇事补助6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补贴县级8.8万元、村医补贴141.36万元)(2)卫生服务中心支出1321.73万元。(3) 医疗保障事务1179.28万元(含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97万元)。(4)藏医院支出494.3万元(含藏医院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732.4万元。(含西藏自治区丁青县怒江上游协曲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1732.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7331.28万元。包括:(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7120.69万元(含丁青社区建设12.06万元、各乡(镇)基层运行经费260万元、觉恩半脱产工资1.49万元、)。(2)城管执法209.09万元。

9、农林水事务20257.85万元。包括:(1)农业3318.57万元(含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820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1万元、扶持村集体发展资金250万元)(2)林业6260.26万元(含保护区管护3.6万元、国土绿化支出10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生态岗位补助)85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66万元、森林资源管护3503.8万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203.0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1172.58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88万元、义务植树145.1万元)(3)水利2034.87万元(含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642.99万元)(4)扶贫8644.15万元(含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50.9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县级配套10%490.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商品猪养殖基地项目巩固提升工程550.07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当堆乡洛河村经济林种植项目巩固提升工程202.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丁青镇商品猪养殖基地道路硬化工程中46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三塔牌协雄奶牛养殖基地项目道路硬化工程365.0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丁青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建给水系统工程项目(协雄乡朗通村)3997.65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协雄乡朗通村)20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嘎塔乡易地搬迁安置点点内提升改造项目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61.09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用于丁青县甘岩乡易地搬迁安置点点内提升改造项目35.24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215.95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37万元。包括:(1)应急管理296.37万元。(2)消防事务78万元(含消防大队经费包含1号批复45.12万元、县级辅警经费32.88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2.28万元。(含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补助9.6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753.2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673.2万元、城镇棚户区80万元)

14、其他支出885.82万元。包括2021年预备费885.82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24万元,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3.24万元。

2021年盘活存量资金7413.5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年初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其中:档案馆经费5万元、县委办机要工作经费29.52万元、保密经费3万元、人大办会议费6万元、十三届县级人大换届经费31.83万元、政协办会议经费6万元、政府办会议经费63.62万元、2021年全县维稳经费100万元、2020年农药采购县级配套资金5.2万元、2021年村级兽防员工资县级配套33.79万元、2021年科技特派员工资县级配套37.8万元、2020年招聘农牧专干与科技专干县级配套(2020-2021年报酬)132.84万元、涉农商业保险保费县级91.17万元、创文经费136万元、宣传部融媒体中心2021年防辐射补助24.82万元、宣传部生活补助经费35万元、2021年司法普法宣传经费16.1万元、人民调解经费5万元、必接必送3万元、2021年公安辅警工资317.7万元、2021年公安局生活补助66.55万元、2021年检察院书记员工资、绩效及单位缴纳社保45.55万元、2021年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23.74万元、2021年县级就业补助100万元、人社劳动监察就业资金5万元、2021年县级配套公益性岗位补助487.26万元、2021年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5.39万元、2021年退休机关固定工人体检费10.67万元、2021年环境保护县级投入资金336.16万元、2021年志愿者补助经费19万元、团委2021年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发改委项管中心工作经费15万元、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补贴县级28万元、2021年旅游宣传经费9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费115.54万元、寺庙整改经费37.04万元、2021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3.81万元、纪委办案经费20万元、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25.55万元、2021年义务植树经费51.81万元、旅游规划编制经费59.85万元、2021第一书记为群众办实事经费102万元、落实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制度经费预算50万元、选派大学生村官补助2.4万元、组织部老干局办公经费15万元、强基办办公经费10万元、党校教育培训经费201万元、2021年县级村(居)干部报酬待遇与绩效226.09万元、2021新离退休人员体检费32.69万元、节日慰问、去世安置费、住院慰问金、抚养和赡养费30万元、2021年换届经费79.7万元、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50万元、2021年气象局经费15万元、水利工程贷款利息645.47万元、水利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经费40万元、2021年县级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182.62万元、2021年县级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3.26万元、以奖代补资金18万元、2021年县级特困人员救助(原五保户供养)290.56万元、2021年寿星老人19.51万元、2021年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含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236.47万元、2021年人民医院临时工工资97.8万元、2021年财政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时改造经0.2万元、2021年财政外聘人员经费18.6万元、2021年债券到期本金利息及服务费57.93万元、2021年县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贴52.72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县级配套8.8万元、2021年县级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体检经费189.17万元、2021年县级村医基本补贴资金24.96万元、2020-2021年招聘义务人员县级配套29.16万元、2021年后勤机关食堂厨师工资42万元、2021年后勤临时工工资32.76万元、2020-2021年周转房维护费158.3万元、机关食堂伙食补助137.34万元、2021年僧尼培训25万元、2021年宗教人士岗位补贴36万元、2021年统战人士(党外人士)59.82万元、2021年民族团结专项经费30万元、2021年驻寺特殊岗位津贴9.57万元、2021年消防大队公用经费53.72万元、2021年消防辅警经费79.04万元、消防2020年器材采购119.51万元、2021年县级艺术团场次补贴40万元、2021年县级图书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经费(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8万元、藏医院2021年临时工工资41.4万元、2021年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家庭优待金127.4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41.89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县级212.82万元、2021年丁青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35.7万元、2021年城管临时工工资200万元、2021年丁青镇聘用干部工资22.47万元、2021年丁青镇半脱产干部工资5.34万元、2021年协雄乡半脱产干部工资1.06万元、2021年协雄乡聘用干部26.31万元、2021年觉恩乡聘用干部工资5.87万元、2021年尺牍镇乡聘用干部工资17.32万元、2021年色扎乡半脱产干部工资0.74万元、2021年色扎乡聘用干部工资8.07万元、2021年沙贡乡聘用干部3.92万元、2021年甘岩乡聘用干部14.44万元、2021年巴达乡聘用干部2.15万元、2021年当堆乡聘用干部6.33万元、2021年桑多乡聘用干部29.49万元、2021年布塔乡聘用干部10.19万元、2021年木塔乡聘用干部17.77万元、2021年嘎塔乡聘用干部11.35万元、2021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48万元。

2021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总财力为121658.46万元,2021年安排财政总支出121658.4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我县自身财力不足,按照《预算法》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财力情况,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依财力逐步解决资金13894.93元。

(四)工作措施

1、抓收入促增长,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税务稽查和催缴力度,努力挖潜堵漏增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税情况,执收单位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账户利息是否及时入库等定期开展专项清查,千方百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争取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紧抓国家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向上级反映财政收支困难,千方百计争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向市反映丁青县财政收入结构性的问题和特殊困难,争取上级进一步加大在扶贫、生态等领域的扶持力度,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尤其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财政支出服务大局的担当。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的支出原则,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精打细算,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打足打实“三保”支出预算,并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牢牢守住民生底线,着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按规定及时下达和批复预算,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将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取消或减少预算安排,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3、强化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好国家财政政策措施,把各项财政改革推向深入。紧扣支出预算管理实际需求,细化预算编制,统筹编制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为核心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4、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分配方式,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范围,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衔接机制,综合运用预算执行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继续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动态监控,并逐步扩大监控范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深化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系统应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统一财政资金运行和账务管理方式。四是深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动财政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教育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五是努力加强财政监管。以制度规范为基础,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评价。继续规范财政内部建设,规范财政资金运行程序,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六是着力强化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5、强化干部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财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干部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自身学习和提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解放思想抓落实。当前,我县财政财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亟待整改与规范,加之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干部职工要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争做敢抓落实、善抓落实、狠抓落实的表率,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牢思想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狠抓“四件”大事,做到“四个”确保,落实到推动工作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纪律,严管干部,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夯实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考核奖惩。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补短板,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我县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丁青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项目支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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