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丁青县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会议认为,丁青县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预算安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同意《丁青县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决定批准丁青县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
丁青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丁青县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昌都市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1-2023年部门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中央、区党委、市委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昌都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形成2022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七次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化发展格局为切入点,以要素和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力下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确保财政可持续。
二是紧盯形势,突出重点。立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更大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
三是兜牢底线,防范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源腾出来,兜牢“三保”底线。按照“三保”的工作要求,坚持“保重点,压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充分考虑财力,优先考虑自治区重大决策落实及刚性支出需求,确保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四是深化改革,突出绩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绩效约束,对绩效评估不合格、年度执行效果差的项目,大力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三、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5179.34万元,其中:1.自治区转移支付共计143327.19万元,包括:(1)税收返还收入507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142820.19万元,分别是:体制补助收入1013.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4497.4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501万元、结算补助13147.1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510.6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7281.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5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69.91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72.0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748.4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19.37万元、自然资源和气象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7.4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89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9594.59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420.9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830.74万元。(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94.42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1951.73万元、科学技术1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5.12万元、卫生健康85.88万元、农林水事务150万元、粮油储备68.29万元。2.市财政本级配套部分4032.73万元。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25万元。其中:税收828万元,非税收入4697万元
2022年盘活存量资金17862.44万元,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407.67万元、2021年盘活存量结转3393.1万元、2020年结转14061.67万元。
2022年财力173041.78万元。
2022年支出安排173041.7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91.46万元。包含:(1)人大事务426.02万元(含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5万元、人大会议经费42.3万元、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专网费1.44万元、人大代表视察经费6万元)。(2)政协事务304.62万元(含会议培训接待宣传及其他大型活动经费10万元、视察委员6万元)。(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90万元(含供暖补贴800万元、维稳经费120万元、政办管理经费88.64万元、会议室经费30万元、驾驶员下乡、出差补助50万元、管理经费150万元、丁青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改造166.65万元、信访专项100万元、虫草下乡30万元)。(4)发展与改革事务438.37万元(含基层粮食仓储维修经费68.29万元、电子政务外网249.31万元)。(5)统计信息事务146万元。(6)财政事务506.34万元(含惠民补贴资金平台“一卡通”支付监管信息平台运维费6.25万元、电子票据改革经费2万元、专户资金清理审计工作经费99.1万元、代理国库业务经费23.68万元、财务软件运维服务费15万元、非税电子票据改革经费3万元、网络信息费17.04万元)。(7)审计事务112.2万元(含审计专项经费4万元)。(8)纪检监察事务513.99万元(办案经费20万元)。(9)商贸事务152.28万元。(10)民宗事务310.19万元(含2021追加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10万元、综合执法大队经费10万元、民族团结100万元、三大节日困难僧尼慰问4.66万元)。 (1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57.14万元(含三大节日慰问经费115.27万元、保密工作经费5万元、馆藏档案日常维护费5万元、方志办工作经费24.8万元、开展交叉巡察30万元、双联户户长补助资金350.56万元、雪亮工程经费10.14万元)。(12)组织事务4904.31万元(含强基惠民各项工作经费1224万元、党内关怀帮扶资金9.4万元、大学生村官工作补助经费20.8万元、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运行经费102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助254.03万元、离任村级组织干部生活补助62万元、强基办工作经费10万元、党建经费预算148.29万元、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544万元、2022年驻村生活补助304.41万元、乡村振兴专干补助571.87万元、离退休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3.96万元、丁青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50万元、村居干部报酬待遇、业绩考核奖励资金910.91万元、中共丁青县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算50万元、乡村振兴专干入会财政配套5.97万元、2022年春节藏历新年农牧区三老人员慰问金7.83万元)。(13)宣传事务1290.63万元(含基层宣讲员补助21.76万元、县区融媒体建设配套资金15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运行维护费31.2万元、2022年电影管理站场次补贴25.98万元、西新工程2022年专项资金41.71万元、党史经费10万元、2022年丁青县第十八届热巴艺术节活动经费300万元、2022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经费50万元、各类宣传宣讲经费100万元、2022年融媒体中心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24.82万元、创建文明城市经费120万元、2022年扫黄打非经费3万元、订党报党刊76.50万元)。(14)统战事务669.24万元(含党外人士工资92.81万元、宗教人士岗位补贴36万元、丁青县驻寺岗位津贴382万元、僧尼培训100万元、寺庙财税专项经费30万元)。(15)群众团体事务287.43万元(含乡镇基层团组织费26万元、妇女人均10元经费47万元)。(16)市场监督管理局282.68万元(含快检经费38.33万元)。
2.国防支出250.89万元。(含丁青人武部民兵训练补助费50.40万元、基层武装部民兵工作经费13万元、丁青人武部民兵政治工作经费2万元、丁青人武部民兵装备维修和仓库管理费1万元、丁青县靶场土地征收项目184.4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471.67万元。包括:(1)公安10515.82万元(含扫黑除恶及禁毒经费14万元、政法转移支付863.15万元、公安辅警公用经费90.4万元、加班补助75.28万元、在押人员伙食医疗被服及零用钱31.49万元、辅警会费配套16.39万元)。(2)检察661.49万元(含检察业务及装备经费<含司法救助>242.49万元)。(3)法院928.47万元(含法院业务及装备经费<含司法救助>308.01万元)。(4)司法365.9万元(含司法业务及装备经费65万元、社区矫正3万元、法律援助1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5万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经费5.2万元、普法宣传经费15.2万元)。
4.教育支出39641.93万元。(含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975.91万元、四类人员工薪356.40万元、仪器材料购置25.20万元、教育24%配套1185.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362.49万元。包括:(1)文化与体育1246.41万元(含图书馆、群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免费开放84万元、村级文艺演出队136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传承经费2万元、按因素分配补助资金50.6万元、戏曲进乡村39万元、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万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经费3.36万元、艺术团场次补贴110万元、村居文艺演出队经费64万元、文物经费2.5万元、公共体育建设项目60万元)。(2)旅游局116.08万元(含旅游宣传经费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5.5万元。包括:(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691.97万元(含离退休老干部住院护工费37.8万元、离退休老干部特困帮扶资金15万元、去世老干部抚恤金100万元、新退休老干部交通费托运费、三年一次探亲路费20万元、老干部参观考察经费50万元、老干部体检费31.03万元、去世老干部家属抚养费和赡养费30万元、老干部外出治病差旅费18万元、老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13万元、老干局办公经费15万元、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经费4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348万元、抚恤金206.01万元、丁青县公益性岗位补贴231.99万元、就业补助1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1.41万元、退休机关固定体检费9.1万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5万元、公益性岗位会费配套21.82万元、公益性岗位三大节日慰问金15.39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8557.81万元{含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托养服务项目)2.55万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88万元、残疾人康复3.42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5万元、困难高龄失能补助19.15万元、丁青县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5543.8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原五保户供养)207.21万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517.03万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910.24万元、寿星老人健康补贴20.02万元、残疾人动态更新培训经费3万元、抚恤费125万元、残保金556.07万元、关于下达昌都市2022年春节、藏历新年城乡特定群体慰问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113.76万元}。(3)退役军人事务245.73万元(含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万元、烈士陵园管理经费4.44万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4.1万元、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家庭优待金96.2万元、丁青人武部年度兵役征集费15万元、丁青人武部基础设施建设费10万元、丁青人武部民兵正常工作经费7万元、关于下达昌都市2022年春节、藏历新年城乡特定群体慰问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1.11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3763.84万元。包括:(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9997.35万元(含四类人员,待遇(大学生村医)103.5万元、高海拔卫生院人员补贴16万元、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941.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偿资金436.28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267万元、卫生人才培训8.7万元、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400万元、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30.6万元、核酸采样试剂耗材采购经费220万元、村医补贴141.36万元、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资金263.77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85.88万元、会费0.74万元、昌都市开展城乡特定普通村居医护人员慰问经费3.69万元、丁青县麻风病患者和一线麻风病防治工作者慰问经费1.5万元)。(2)公立医院支出2315.88万元(含昌都市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经费50万元、2022年藏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6.3万元、电子票据实施费50万元)。(3) 医疗保障事务1450.61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341.0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26.67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51万元。(含生态文明建设230万元、丁青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各级督查整改工作25万元、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农村污水规划80万元、环境突发性应急监测、监督性监测50万元、环境宣传及培训80万元、丁青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测40万元、县域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00万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26万元、丁青县各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地监测12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8553.38万元。包括:(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7933.39万元(含丁青县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238.6万元、村级场所标准化建设1937.73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6.27万元、城镇棚户区改造256.1万元、十三个乡镇基层政权260万元、色扎乡街道围栏、车位划定工程46.83万元、甘岩乡阳光棚32万元、社区建设12.06万元、市政设施维护管养67.15万元、市政市容城市形象管理23.82万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198.39万元)。(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9.02万元(含昌都市开展城乡特定群体慰问经费3.9万元、临时工入工会会费4.73万元、丁青县旅游厕所运营51.2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38400.39万元。包括:(1)农业13711.83万元(含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150万元、“三区”科技人才专项14万元、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6600万元、2022年丁青县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部分待遇经费)1020.6万元、2022年农机具购置补贴100万元、2022年农牧民科技特派员补助37.8万元、丁青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3908.25万元、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36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3.42万元、涉农保险189.6万元、2022年化肥75万元、牛羊出售补奖工作13.15万元、2022年农药采购县级配套资金1万元、厕所革命80万元、2021年村级兽防员工资84.48万元、农牧数字视频会议服务费1.44万元、专干会费配套3.2万元、2022年春节藏历新年慰问经费2.76万元)。(2)林业1457.94万元(含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造林资金743.15万元、虫草经费35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28万元、国土绿化230万元)。(3)水利1224.72万元(含2022年防汛抗旱4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检测设备运行与管理8万元、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77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642.99万元、丁青县尺牍镇周边及欧普日追通电项目270万元、PSL贷款项目利息227.14万元、PSL贷款本金295万元)。(4)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2005.9万元(含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沙东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3484.24万元、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当堆公路岔口至朗通村夏普自然村公路工程260万元、昌都市丁青县查龙村色久果自然村公路工程600万元、丁青县G317线岔口至热昌三组公路800万元、丁青县协雄乡协雄村桥梁工程230万元、丁青县尺牍镇乌巴村4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4270.89万元、丁青县317国道至上依村一组自然村公路600万元、丁青县协雄乡协雄村夏拉村瓦巴桥工程200万元、丁青县云朵玫瑰种植基地扩建项目380万元、丁青县甘岩乡色达村沃玛通自然村桥桥梁工程230万元、丁青县觉恩乡达秀氆氇制作项目95.23万元、丁青县巴达乡巴巴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3337.15万元、丁青县觉恩乡麦日村体日卡桥梁项目180万元、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及易地搬迁点提升项目953.46万元、丁青县小蓝青稞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项目800万元、2022年易地搬迁贴息贷款494万元、易地搬迁还款494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90.43万元。(含农村公路植被恢复费0.05万元、农村客运补贴2.11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7.79万元。包括:(1)应急管理806.07万元(含群测群防人员工作经费8.15万元、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项目68万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114.27万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89.97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2.5万元)。(2)消防事务221.71万元(含消防辅警人员经费126.59万元、人员经费73.2万元、专用材料费6.92万元、专用燃料费15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3.54万元(含聘用工程师13.2万元、气象事业经费15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9407.64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97万元、2017年丁青县协雄乡棚户区改造项目84.1万元、昌都市丁青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533万元、2017年丁青县协雄乡棚户区改造项目2934.03万元、昌都市丁青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350万元)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万元。(含县级物资储备管理5万元、丁青县粮食质量安全检查2万元)
16.预备费1551.79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656.4万元。(含2019年农村公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19.86万元、2019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36.54万元)
18.其他支出1164.64万元(含年初预留1164.64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33.81万元,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31.8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3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9万元。
2022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总财力为173175.59万元,2022年安排财政总支出173175.5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我县自身财力不足以及各单位开展工作需求实际情况,按照《预算法》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财力情况,2022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财力予以追加。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财源建设,继续夯实税源基础。大力培植财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坚持组织收入作为财政中心工作,协调县税务局抓好税收征收工作,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主动对接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税收征管中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问题,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税收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一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兑现力度,发展实体经济,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综合治税。进一步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建立税源管控长效机制。三是抓好非税收入。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征缴行为,抓好非税收入催缴,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2.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抓好税源普查工作,加强税收动态管理。一是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税务推动、部门联动、法制保障、齐抓共管、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协税护税保障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堵漏增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加大税收稽查、风险管控和欠税管理。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实施以数治税,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效。开展税收风险管控、纳税评估和欠税清理。三是继续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查处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四是促进乡镇狠抓财政收入,进一步压实乡镇抓财政收入责任,改变之前乡镇基本不抓财政收入现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
3.严格预算执行,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筹集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围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切实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努力在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一是优化财政支出方向和支出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加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兜底力度,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处理好眼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政府性投资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打细算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继续通过预算优先安排资金、财政配套10%,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完善社保就业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实现应保尽保。四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投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支持县城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4.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提高理财水平。一是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施,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脱离实际、超财力建设等支出政策或项目。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通过找差距、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加快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如期实现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目标。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预算资金,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使公共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管好、用好、用在刀刃上”,使其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四是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整改巡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腾出更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坚持“先谋事,再要钱”,原则上年中不出台新增支出政策,执行中新增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主要通过部门已有资金解决,严格规范执行预算追加程序。六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将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集中财力保重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高预决算知情率,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5.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兜牢债务风险底线。一是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要求,做好债务管理,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党委和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成2022年债务化解任务8526.03万元。二是继续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对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保持财政收支运行稳健情况下,尽可能多的安排资金进行化债。
6.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综合能力。一是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