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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丁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丁青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丁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会议认为,丁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预算安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同意《丁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决定批准丁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

丁青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丁青县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推进预算、绩效、资产管理一体化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可持续风险防控,锐意进取、求实奋进,为实现全县工作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预算法定和全面绩效”为编制原则,按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对2024年预算意见如下:

一、2024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202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06560.34万元。其中:1.自治区转移支付共计159620.61万元,包括:(1)税收返还收入507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159113.61万元,分别是:体制补助收入1013.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218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218万元、结算补助43197.1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304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6199.1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348.74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5923.2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18545.14万元、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601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286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7298.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593.7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8983.68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72.1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06.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90.8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215.27万元。2.专项转移支付3321.36万元。3.市财政本级配套部分3642.78万元。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6198万元其中:税收1850万元,非税收入4348万元。5.纳入稳定调节资金21362.50万元。6.2023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415.09万元。

2024年政府预算安排206560.34万元,其中: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177036.17万元;2023年结转资金12415.09万元;预备费1500.00万元;年初1号专项14641.73万元;还本付息967.35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安排206560.3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0万元。包含:(1)人大事务436.13万元(含三大节日慰问金5.5万元、乡镇人大经费65万元)。(2)政协事务269.31万元(含慰问经费1万元、临时工工资2.38万元、13个乡镇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经费13万元)。(3)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426.83万元(含供暖公司锅炉运行承包经费800万元、编外人员工资116万元、管理经费9.45万元、慰问经费5.05万元、布塔乡布塔村瓦公探矿相关事宜的经费3.5万元、驾驶员下乡出差补助70万元)(4)发展与改革事务180.46万元(含项目管理中心工程师保障经费25.9万元)。(5)统计信息事务169.26万元(含住户调查工作57.97万元、全区五经普“两员”补助5万元)。(6)财政事务279.31万元(含聘用人员经费12.3万元)。(7)审计事务97.26万元(含审计经费5万元)。(8)纪检监察事务426.98万元。(9)商贸事务1095.24万元(含县域商业体系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10)民宗事务717.41万元(含1N寺庙基础设施项目30万元、驻寺干部补贴596万元)。(11)群众团体事务213.53万元(含妇联慰问费3.6万元、团委慰问费4.26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费39.27万元、妇女人均10元经费3万元)。(12)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279.67万元(含双联户户长补助资金350.56万元、网格员工资10万元)。(13)组织事务3250.96万元(含强基惠民工作经费250万元、乡镇村级党组织经费204万元、村委会运行经费40.8万元、党内关怀帮扶资金8.91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助255万元、党建经费预算287.3万元、丁青县干部报酬待遇1381.04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安家费68万元、离退休干部三大节日慰问金及丁青县退休老干部座谈会44万元、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0.51万元、下派选调生到村工资补助资金3.26万元)。(14)宣传事务860.11万元(含电影管理站企业合同制工人工资6.66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运行维护31.2万元、应急广播运行维护21.2万元、基层宣讲员补助20.5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电影管理站场次补贴26.64万元、西新工程项目0.54万元、“三大节日”氛围营造及活动经费5.8万元)。(15)统战事务398.33万元(含宗教人士岗位补贴36万元、党外人士工资86.1万元、藏胞专项经费3万元)。(1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0.59万元(含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30万元)。(17)信访事务88.6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647.5万元包含:(1)公安12235.97万元(含政法转移支付872.15万元、慰问费6.7万元、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费用64.25万元、辅警经费978万元、)。(2)司法411.53万元(含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5万元、法律援助10万元、社区矫正5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及社保23.52万元)

3.育支出44616.16万元含区内外原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大学免费教育补助28万元、地方教育25%配套1445.5万元、四类人员经费372.6万元、青少年法治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的建设10万元、校舍安全保障资金1721万元、色扎乡二小改扩建2000万元、朗通新区改扩建2000万元。 )

4.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含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12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173.78万元含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75.6万元、文化人才17万元、文物保护150万元、村级文艺演出队经费204万元、戏曲进乡村经费39万元、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经费3.36万元、村级群众性文化示范阵地建设5万元、丁青县艺术团场次补贴6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35.92万元包含:(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98.06万元(含就业补助300万元、三支一扶工资和社保214.59万元、车辆购置25万元、慰问费27.75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381.55万元(含临时工工资2.98万元、困难高龄失能补助11.04万元、三大节日慰问金48.85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899.23万元。(4)就业补助2116.65(含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保1109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28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149.27万元、乡村振兴专干补助578.38万元)。(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7.28万元。(6)残疾人事业720.58万元(含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58万元、贫困残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714万元)。(7)最低生活保障3244.55(含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3244.55万元)。(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74.91万元。(9)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8.8万元。(10)退役军人事务254.73万元(含慰问金16.98万元、烈士陵园管理经费及临时工工资13.24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8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7284.89万元包含:(1)卫生健康管理支出6910.74万元(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11.29万元、基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408万元、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10.86万元、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712.58万元)。(2)公立医院支出2692.02万元(含公立医院改革资金88万元、聘用工劳务费228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补贴8.8万元、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306.51万元、临时工生活补助54万元、中医药传承200万元、藏医药事业发展经费20万元)。(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7.43万元。(含四类人员(大学生村医)待遇24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91.82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偿资金110.48万元、高海拔地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贴20万元、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18.13万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64万元)(4)公共卫生466.36万元(含重大传染病防控466.36万元)。(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96.71万元。(6)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99.82万元。(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万元。(8)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69.8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398.05万元。(含生态岗位279.3万元、丁青县丁青镇布拖村草原生态修复工程1357万元、丁青县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外聘人员经费50万元、丁青县国家级生态文明高地实施方案和规划编制5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94万元、丁青县各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水质监测经费30万元、环境突发性应急监测、监督性监测经费50万元、2023年水污染防治2950万元、2023年布托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2537.7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8774.48万元(含十三个乡镇基层政权260万元、乡强基惠民经费1224万元、社区建设12.06万元、乡镇聘用干部工资163.78万元、市政运行经费8.84万元、购买生活垃圾清运设备130万元、慰问费6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社保338.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46.79万元。)

10.农林水事务49519.02万包含:(1)农业农村支出19236.96万元(含村级防疫员补助84.48万元、农牧科技专干工资1093.5万元、科技特派员补助75.6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6950万元、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129.28万元、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62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3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50.03万元、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经费6.23万元、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沙东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210.07万元、农业保险保费1830万元)(2)林业草原支出6569.62万元(含国有林生态修复补助2127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补助3.6万元、2023年藏东南高寒林区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462.42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366.3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263.32万元)。(3)水利支出7001.7万元(含2024年水利PSL利息贷款项目1329.76万元、丁青县打曲河道治理工程2490万元、丁青县觉恩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450万元、2023年雍达曲协雄段/夏拉段河道治理工程1230.22万元)。(4)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6710.74万元(含企业合同工劳务费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157.46万元、人畜分离130.54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0212.6万元(含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50万元、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09.97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5546.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76.68万元、2023年债务转贷收入2856.73万元、2023年行政村通畅项目“以奖代补”配套资金655.02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7.22万元含冬春救灾83.48万元、消防人员经费268.53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9.37万元。(含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285.75万元、色扎乡汝化村二组青沟泥石流治理工程604万元、聘用技术员项目16.39万元、地质灾害三查工作项目25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9419.3万元。(含丁青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还款2967.5万元、丁青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还款427.73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0.07万元、公租房运维经费13.2万元、合同工人公租房廉租房管理费2.65万元。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7万元。(含2023年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管理经费32.7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967.35万元。(含农村公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30.8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36.54万元。)

17.预备费1500万元。

2024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4全县总财力为206560.34万元,2024安排财政总支出206560.3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我县自身财力不足以及各单位开展工作需求实际情况,按照《预算法》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财力情况2024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财力予以追加。

2023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67.51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0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22.82万元,安排用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1万元、甘岩乡巴达乡社会工作服务站40万元、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82万元、嘎塔乡相扎村农村幸福院项目300万元、杂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350万元、巴达乡巴巴村农村幸福院项目350万元。

二、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县人大决议要求,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加快预算下达,优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督促预算部门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避免出现“钱等项目”。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范围,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之以恒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落实中央有关税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完善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全面启动实施财政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督管理。进一步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办理预算管理业务。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分配审核流程,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快拨快用快见效。

(三)谋求实招壮大地方财力总量。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协同,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推动财税信息共享,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强化以票控税(费)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提高收入征管质效,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推动加强财源建设,兼顾当前和长远,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持续涵养税源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有企业特别利润上缴机制,全面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沉淀闲置资金,夯实宏观调控财力基础。加强资金使用统筹,从年度、区域、行业等不同维度,统筹调剂财政预算资金,在保持财政预算约束性的同时,做到动态平衡。

(四)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加大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再支出,健全和完善控制数预算编制方式,优化项目清理、对新增项目分级分类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提升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控预算追加,坚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二是加快预算执行。实施预算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月通报机制,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动态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加快各部门资金拨付效率,压实预算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三是加强绩效管理。聚焦重点难点,把绩效管理五个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加强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和重点支出领域的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结果的刚性约束。

(五)从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要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一种习惯和常态,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资金审批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严把支出关口,严控编外人员经费,对应由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等各项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有保有压,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上短板,集中财力做好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兜牢三保底线。

(六)全面依法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依规向人大报告。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大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附件01-2024年丁青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02-2024年丁青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功能明细表

附件03-2024年丁青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三公”经费 预算表

附件04-2024年丁青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表

附件05-2024年丁青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功能分类明细表

附件06-2024年丁青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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